【CNMO科技消息】近日,相關信息顯示,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向葉某、曾某公告送達了原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市智榮貿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星茗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葉某、曾某等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的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及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等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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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
公告顯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刪除所有侵權產品的銷售鏈接。同時,華為要求各被告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00萬元,并在涉案店鋪首頁置頂位置連續一個月刊登向原告道歉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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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公告,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該案已定于2026年5月26日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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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華為持續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和品牌維權力度的趨勢明顯。據CNMO了解,在2025年的一起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華為關聯公司曾獲法院判決三被告連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維權費用5萬元,共計305萬元。該案中,被告方因在智能手表上使用與“HUAWEI”高度近似的“HUAWEL”標識,且曾有和解后再侵權的惡意情節,被法院適用了2倍懲罰性賠償。
此次訴訟涉及的被告包括兩家貿易及電子商務公司及兩名自然人,案件性質為不正當競爭糾紛。目前,相關案件的具體侵權事由尚未對外披露,有待法院開庭審理后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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