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6年,張獻忠在撤離成都前,親手下令處決了自己的妻妾和年幼的親生兒子。
養(yǎng)子孫可望跪地痛哭,他只扔下一句話就走了。
這是一個人把自己活成了一套邏輯之后,末路上那道無法繞開的收尾。
——《壹》——
孫可望跪在地上,哭得上氣不接下氣,這個跟了張獻忠十幾年的養(yǎng)子,見過的場面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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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zhàn)場廝殺,營地里突然爆發(fā)的懲處,俘虜在大庭廣眾下受刑,他都見過,也都撐過來了。
但眼前這一幕讓他第一次真正慌了神,腿軟,站不起來,院子里,張獻忠的幾個妻妾已經倒下了,年幼的孩子大概還不明白剛剛發(fā)生了什么。
張獻忠低頭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孫可望,就說了那一句話。
"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為人所擒。"語氣是平的,沒有什么起伏,不像在宣告什么,更不像在尋求認可,說完轉身走了。
這句話后來出現(xiàn)在清人張烺的《燼余錄》里。
歐陽直的《蜀難敘略》也有類似記錄,反復被多種史料引用。
它之所以能流傳下來,我覺得不是因為它有多震撼,而是因為它太清醒了,清醒到讓人覺得,這個人從頭到尾都沒有打算活在別人設定的框架里,包括"父親"這個框架。
你可以說這是冷酷,可以說這是殘忍。
但如果你順著他的邏輯往下走,會發(fā)現(xiàn)這道算術題他算得很早,也算得很徹底。
孫可望跪著哭沒能改變任何事,哭,在張獻忠那里,大概既不是反對票,也不算請愿書,他看了一眼,說了那句話,就把這件事關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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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可望后來活了很多年,帶著大西殘部打了很多仗。
哭的人活了,被殺的那幾個孩子,連名字都沒有被史書寫進去。
這里頭有一種說不清楚的東西,我每次讀到都會在這里停一下。
——《貳》——
1644年,張獻忠打進成都,建國號"大西"自稱皇帝,從地理上來說,四川盆地是個不差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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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險阻,出入有據(jù),盆地內部糧食產出穩(wěn)定。
歷史上在這里撐出割據(jù)局面的政權不是沒有,張獻忠進來之后很快開始搭架子,六部設齊,禮儀制度跟上,開科舉,選官員。
一套完整的朝廷規(guī)制在兩年內基本成形。
看起來很像一個政權該有的樣子,但我一直覺得,大西政權在成都的這兩年與其說是在建立一個王朝,不如說是一個極度依賴單一核心人物的軍事集團,套了一身官府的殼子。
這兩件事,區(qū)別很大。
真正的政權建設,需要一套運轉起來之后可以不完全依賴最高位置那個人的系統(tǒng),規(guī)矩定下去,官員照著走,制度管人,不只是人管人。
但張獻忠的執(zhí)政邏輯從來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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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是這四個人?
因為是他一手帶出來的,忠誠建立在人身依附上,不建立在制度上,這是他能接受的關系模式,他能親手控制的,他才信。
這種用人邏輯,放在早年流動作戰(zhàn)、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階段,是優(yōu)勢。
機動靈活,核心決策快,不扯皮。
但拿它來治理一塊需要長期穩(wěn)定的地方,就是先天的短板,成都的兩年,科舉照開,殺戮也沒停,兩件事并行,內部始終沒有真正松下來。
他心里其實清楚,這塊地方,他遲早要走的。
只是沒料到走得這么急。
——《叁》——1646年,清軍南下的速度打亂了很多人的部署,局勢惡化的節(jié)奏,比絕大多數(shù)人預估的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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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開始在成都調兵,研究出川的路線,他的基本盤算是北上出川,主動出擊,在運動中跟清軍尋找交戰(zhàn)機會。
這個戰(zhàn)略判斷放在當時的局勢下,不能說毫無道理。
但走之前,有一道題必須先解,家眷。
妻妾和幾個年幼的孩子,在大規(guī)模撤退行軍中是真實存在的變量,這不是感情問題,是實打實的現(xiàn)實問題,行軍途中,隊伍的機動性會受影響。
萬一前鋒出了狀況,后隊被截斷,這些人就會立刻從家人變成別的東西。
籌碼,把柄,談判桌上的砝碼,或者敵方用來做宣傳、瓦解軍心的材料。
張獻忠不是沒見過這種打法。
他自己也用過,而且用得很熟練,他俘獲過對手的家眷,知道一個知道妻兒落入敵手的將領,在戰(zhàn)場上是什么狀態(tài)。
那種狀態(tài)他見過太多次了。
心理先垮,判斷就會出問題,出了問題就會犯錯,犯了錯就是送命,他不想走到那一步,不想被人用這個法子拿捏,于是他解了這道題。
方式是他的方式,邏輯是他一貫的邏輯,把變量從方程式里清除掉。
從孫可望事后留下的記述來看,張獻忠在這件事上沒有表現(xiàn)出任何猶豫,也沒有任何儀式感,孫可望跪下來哭,在他那里,沒有改變決定,也沒有換來更多解釋。
那一句話,是唯一的回應,說完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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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這段史料,有一個地方始終想不通,從純粹的軍事現(xiàn)實主義角度來推,把幼子算進"不能留下"的那一欄,邏輯上是能自洽的。
但這里有一個問題。
那幾個孩子,究竟是真的被當成了戰(zhàn)略上的風險點,還是他只是不想讓這件事在此后漫長的行軍里變成一個持續(xù)的情緒負擔,一個他沒辦法跑掉的軟肋?
這兩種可能,背后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人。
前一種,是一個徹底的工具理性者,把所有事情都換算成利弊,包括自己的孩子。
后一種,是一個深知自己心理弱點的人,用最極端的方式,提前把那個弱點消掉了。
——《肆》——
張獻忠撤出成都沒走多遠,1647年正月,他在順慶府西充縣鳳凰山一帶遭遇清軍,中箭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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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他死亡的具體經過,清方檔案和其他史料的說法有出入,細節(jié)上各有側重。
但死在西充這一點,基本上可以確認,他沒來得及打那場他想打的仗。
其中李定國的表現(xiàn)最為出色。
在桂林擊斃清廷定南王孔有德,在衡陽擊斃敬謹親王尼堪,史稱"兩蹶名王",讓清廷相當頭疼,也讓南明的局面一度出現(xiàn)了轉機。
這是大西這幫人最后的高光時刻。
但高光之后,孫可望和李定國之間的裂痕越來越深,最終徹底決裂。
孫可望后來的路走成了什么樣,是另一段更長、也更難收拾的故事,這里不展開了,我想說的,是成都留下的一個細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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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幾種史料的零散記載。
張獻忠在成都府衙期間,得到或者收繳過一架西洋座鐘,那東西當時在內陸是稀罕物,齒輪咬合,走時準確,不需要人盯著自己就會走。
張獻忠據(jù)說會坐在旁邊聽它走動的聲音。
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史料沒有說,1646年清軍入城之后,那架鐘去了哪里,沒有任何記錄,也許被人順手搬走了,也許在那場亂局里就停在原地。
沒有人專門為它寫一筆,停了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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