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蒼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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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在鹽城市大豐區機關作風建設大會上,該區以視頻和書面通報形式一次性曝光通報23起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涉及40余家單位。
比如,時任三龍鎮水利站站長陳永平,以施工補助名義擅自決定給本站包括其本人在內的4名工作人員發放春節福利2萬元;時任白駒鎮水利站站長韋繼元,擅自決定給本站包括其本人在內的6名工作人員發放獎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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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到2017年3月,大豐區針對群眾深惡痛絕的“微腐敗”問題,緊盯涉農資金和雙管單位,集中力量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查處“蠅貪”問題,共查處基層“微腐敗”問題185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63人。
其中,以涉農資金為突破口,以村(居)黨支部書記、鄉鎮站所負責人、部門管理二級單位中層干部為重點對象,聚焦貪污挪用、截留私分、揮霍浪費、虛報冒領涉農資金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涉及金額5000余萬元,查處問題139個,問責27人。
而針對雙管單位黨組織關系在地方、行政管理隸屬上級部門,在監督管理上形成上級問不實、地方問不到,而這些單位的職能又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現狀,大豐區發現問題32個,給予14人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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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大豐區紀委監委通報:新豐鎮發現問題9個,黨紀政務立案16人次,第一種形態處理11人次;豐華街道發現問題5個,黨紀政務立案6人次……
大豐區紀委監委發現小工程、小資金、小崗位、小負擔和發放給“老、少、病、殘”弱勢群體補助方面發案率較高,梳理出“四小四弱”涉及的32個風險點,其中新豐鎮緊盯“小資金”中的高效設施農業保險問題,草堰鎮緊盯“小崗位”中的套取保潔員工資問題,處理了一批黨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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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8月,大豐區紀委監委對大豐經濟開發區一起涉農案件進行定向通報:張某在履行尊老金發放動態監管過程中,未定期回訪、及時核減死亡人員,導致該村2名村民死亡后其家人繼續領取尊老金……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2020年至2021年7月,大豐區對黨員干部作風問題定向通報10人次,共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53個,黨紀政務處分173人次、問責35人次。其中,2021年上半年,大豐經濟開發區受理群眾信訪舉報26件,涉及村集體小微工程不規范、虛列村級雜工變通支出、村集體資產發包等問題,立案查處11人。
2022年,劉莊鎮通過整治“微腐敗”,織密廉政“監督網”,截至當年9月,開展廉政約談2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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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西團鎮紀委收到關于某村組干部以親友名義承包河道清潔工程并騙取環保資金的問題反映,發現該條河道清潔工程被發包出去后,一半由其親屬負責河道保潔,另一半由網格員組織雜工保潔管理,河道保潔的費用也一分為二予以支付。
經核查,該村組干部的親屬不僅參與河道保潔工程,銀行流水中還涉及其他財政撥付的費用,并在收到費用后第一時間將工資等額轉出。對這些異常的“等額轉出”流水順藤摸瓜后,取得該村組干部套取財政管護資金并賬外坐支的證據,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立案2人次,第一種形態4人次。
2024年,小海鎮聚焦侵害群眾利益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靶向發力整治群眾身邊的“微腐敗”,排查相關問題線索6個,問責黨員干部8人。
來源:2017年4月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大豐:查處“微腐敗”問題185個》,作者:鄭義劍。
2021年7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江蘇大豐:嚴查民生領域啃食群眾利益的微腐敗案件》 ,責任編輯:徐夢龍。
2021年8月25日,新華日報,《大豐區“定向通報”劍指基層微腐敗》,作者:王沛、唐武。
2023年7月11日,新華日報,《大豐區西團鎮紀委嚴查嚴懲群眾身邊“微腐敗”》,作者:張勇、蔡良、吳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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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敢為蒼生說人話,位卑未敢忘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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