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門千金”的人設,終究還是反噬了。
4月19日,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直接把這個瓜推上了風口浪尖。虞書欣的父親虞丕杰起訴一名高三學生名譽侵權,索賠17萬,結果怎么樣?一審直接敗訴了! 法院不僅駁回了他的全部訴訟請求,還判他自掏腰包承擔400元的案件受理費。這反轉,簡直比電視劇還敢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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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時間軸拉回到這場風波的起點。
自從虞書欣憑借《蒼蘭訣》等劇爆火以來,她那“家里有礦”的富二代人設就一直是網友熱議的焦點。但到了2025年5月,風向突變。有財經博主和網友開始深扒虞書欣家的發家史,質疑其父親虞丕杰在經營華尚礦業期間,涉嫌通過關聯交易“侵吞國有資產15億”以及放高利貸等敏感問題。這可不是小打小鬧的八卦,而是實打實的公共利益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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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鋪天蓋地的質疑,虞爸爸選擇了法律武器,但他瞄準的目標卻引發巨大爭議——他起訴的不是手握證據、粉絲量大的財經大V,而是一位當時正在備戰高考、微博粉絲僅有千余人的未成年網友“李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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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咋舌的是索賠金額和道歉要求。虞爸爸一紙訴狀,張口就要17萬(包括10萬精神損失費、3萬經濟損失和4萬維權成本),還要求這位高三學生在《人民法院報》上公開道歉,甚至在微博置頂90天,且嚴禁關閉評論。這種“往死里整”的架勢,被網友直指是“濫用訴權”、“恐嚇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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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隨著被告網友曬出判決書,真相大白于天下。法院的判詞可以說是相當剛,字字珠璣,直接給這起鬧劇定了性。
首先,法院明確指出,虞書欣父親因家族財富、國企交易等爭議,已經構成了公眾事件。如果他的社會評價降低了,那是因為事件本身,而不是某個普通網友的轉發討論造成的。簡單說就是:名聲壞了怪自己,別怪網友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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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針對網友提到的“15億”、“國有資產”等關鍵詞,法院認為這屬于公民對公共利益事項的關注和監督,并非出于惡意捏造事實。只要不是造謠誹謗,公眾就有權利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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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也是最關鍵的一點,法院特別保護了未成年人權益。法官認為,被告是高三學生,雖然言辭略有粗俗,但影響力極小,且主觀上是為了討論公共事件。如果強行要求她實名登報道歉,反而會引發“二次網暴”,違背《未成年人保護法》。這一波,法院真的是在守護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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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父親在法庭上碰壁的同時,主角虞書欣本人,事業上倒是跑得飛快。2026年4月對她來說本是“高光月”:4月4日上海專輯簽售會甜度爆表,4月7日吉隆坡粉絲見面會斬獲“年度角色大獎”,4月15日還在上海密集開庭維權肖像權。表面上看,她依然是那個穿梭在時尚活動和新劇《云初令》片場之間的拼命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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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一家人的“雙標”操作,確實讓虞書欣的事業蒙上了一層陰影。
網友們現在眼睛雪亮得很:你虞書欣工作室可以為了幾張照片商用去起訴公司維權,為什么父親維權就專挑一個沒錢的未成年學生捏?為什么不敢去起訴那個擁有70萬粉絲、最早爆料的財經博主“老潘財商”?這種“柿子挑軟的捏”的行為,徹底寒了大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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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虞爸爸的律師已經聲明提起上訴,但這場一審敗訴的輿論海嘯已經形成。對于明星家庭來說,想要捂住悠悠眾口,靠嚇唬高中生是沒用的。公眾人物及其家屬享有光環帶來的紅利,就必須承擔公眾監督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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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虞書欣一家能明白,面對質疑,拿出實實在在的證據自證清白,比拿法院傳票嚇唬未成年人要體面得多。畢竟,路是自己走的,瓜是我們吃的,但這因果循環,終究是躲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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