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一場發生在訴訟審理期間的強拆事件,讓居民姚先生的家瞬間化為廢墟,也將地方拆遷治理中的合規性與民生保障問題,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引發全社會的深度拷問。
據當事人姚先生反映,他位于衢江區樟潭路210號的房屋,產權來源清晰、歷史背景明確。1995年,他與合伙人共同出資,向原樟潭鎮政府合法購地建房;因當年道路規劃調整、相鄰關系協調等客觀原因,房屋僅建成一層,產權證件辦理滯后,形成歷史遺留產權問題。2018年經自然資源部門與街道雙重審核確認,該房屋為姚先生合法產權、獨立戶頭,水電單獨開戶,不屬于違規建筑,產權效力得到官方正式認可。2021年,案涉區域啟動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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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先生第一時間提交土地出讓金收據、分房協議、官方確權證明等全套材料,房屋順利完成意愿征詢、入戶調查、價值評估等全部流程,信息已正式公示在冊。后因補償安置與歷史遺留問題的協商未達成一致,姚先生戶的公示信息被擅自遮擋,這一戶就消失,合法權益面臨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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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捍衛合法產權,姚先生于2021年10月11日向衢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案涉房屋征收決定,主張該決定存在違反法定程序。案件審理中,朱先生因共有產權關系申請作為共同原告,兩人委托同一位律師、針對同一征收事件,法院依法對兩案并案處理。案件審理中,兩人共同圍繞征收程序合法性提交完整證據鏈,明確指出征收項目存在補償方案征求意見期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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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日,在案件一審審理尚未宣判、司法程序仍在進行的情況下,姚先生的房屋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當事人全程不在場的前提下,遭相關人員破門而入、清空財物后,被直接偷拆、強拆為廢墟,留有錄像鐵證。在司法訴訟期間公然強拆涉案房屋,是對司法程序的公然挑釁,是對公民合法財產權的野蠻踐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面對家沒了、公道討不到的雙重打擊,姚先生徹底心寒,一審還未結束便選擇撤訴,轉而走上信訪申訴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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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下來的一審判決更讓人絕望,完全牛頭不對馬嘴,審非所訴、判非所請。姚先生告的是征收程序違法、被非法排除安置,可法院對這些關鍵事實一概回避,對提交的違法證據一概不審查,最后只用“符合公共利益”一句空話,就直接駁回了他的訴求。依法維權,換來的卻是這樣不公的判決,等于在傷口上再撒一把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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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案的朱先生不甘心,堅持提起二審,希望能糾正一審的錯誤,還自己一個公道。但二審依舊草率維持一審原判,全程回避核心爭議,司法救濟渠道再次關閉,讓依法維權的希望徹底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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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朱先生雖嘗試申請再審,希望通過審判監督程序糾正錯案,但再審程序同樣未能啟動,司法層面的最后一道救濟大門也被緊閉。從一審、二審到再審申請,層層法律程序均未能保障其合法權益,房屋被偷拆后、財物受損,維權之路舉步維艱、處處碰壁。
訴訟期間公然偷拆,是對司法權威的公然蔑視;一審判決回避核心爭議、拒不審查違法事實,是對公民訴權的變相否定。當依法維權之路被層層封堵,當司法程序淪為形式,公民最基本的居住權與財產權便形同虛設。這不僅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是對社會公平正義底線的嚴峻考驗。
姚先生懇請上級部門徹查這起突破法律底線、無視司法權威的惡性強拆事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依法賠償損失,還普通百姓一個公平正義,守住法律與公民產權的最后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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