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整整一年,南通創新區都會沁園的“換物業大戰”,終于迎來終局!
剛剛,都會沁園業主委員會發布重磅消息:都會沁園與前期物業(碧桂園物業)的撤場案訴訟,二審終審勝訴!
法院駁回碧桂園物業上訴,維持原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已依法終止,碧桂園必須限期退場并移交全部資料、資產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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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沁園位于南通創新區核芯位置,起初物業為碧桂園物業。2024年,小區選聘南都物業為新物業公司,但因碧桂園遲遲不退場,導致新物業無法入場。
隨后,小區業委會與碧桂園物業,便進入了曠日持久的換物業拉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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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鋸戰全紀錄
南通碧桂園物業被要求退場
說起這場“換物業持久戰”,每一步都寫滿了業主的堅持與博弈:
2024年7月30日:業主大會依法決議,選聘南都物業為新物業服務企業
2024年8月8日:業委會與南都物業簽訂合同,前期物業合同依法終止
2024年8月9日:業委會發函要求碧桂園于8月24日前退場并交接。
2024年8月25日:南都物業進場遭碧桂園物業阻攔,無法進場。
2024年12月16日:業委會提起訴訟,要求碧桂園物業撤場并依法交接。
2025年1月20日:小區業主靳某起訴業委會,要求撤銷業主大會選聘新物業的相關決議。
2025年5月14日:一審法院判決:業主大會決議合法有效,靳某不服提起上訴。
2025年10月13日,業主大會撤銷權案終審勝訴,維持原判。
2025年12月10日:一審法院判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于2024年8月8日終止,判令碧桂園物業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退出小區并移交相關資料、設施并結清相關費用。碧桂園物業不服提起上訴。
2026年3月16日:碧桂園物業撤場案終審勝訴,維持原判。
根據這次法院終審判決,主要認定了三點事實:
①都會沁園業委會已依法選聘新物業公司并簽訂生效合同,約定終止條件已成就,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依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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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效判決已認定都會沁園業委會選聘物業公司的程序合法、選聘行為有效,相應地,都會沁園業委會與南都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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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現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已依法終止,碧桂園公司、碧桂園南通分公司作為原物業服務人,負有法定及約定的退場、移交義務,其拒不履行移交義務,侵害了業主及業委會的合法權益,業委會訴請碧桂園公司、碧桂園南通分公司退場并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相關設施以及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材料,于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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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選聘新物業”到“法院強制退場”,業主用法律武器守住了家園管理的主動權。
面對終審判決,都會沁園業委會要求碧桂園物業主動履行判決、平穩有序退場,完整移交資料、資產及設施設備,以實際行動維護企業品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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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探南通創新區時代都會
顏值養眼,品質抗打
此前,我曾前往都會沁園小區實探。小區樓棟整體呈現米白色,一二樓為干掛石材,整體品質性較強,顏值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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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樓棟一樓均為架空層設計,并設計有不同的主題,方便各年齡段業主的休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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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里綠化率較高,各式植物長得非常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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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建筑密度非常低,樓間距闊綽,哪怕是一樓采光也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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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為非完全人車分流,精裝入戶大堂整體為玻璃材質,整體觀感干凈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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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時代都會小區的消防樓梯也鋪設有瓷磚,并貼有小心地滑的標簽,整體美觀性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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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梯兩戶設計,入戶區域均鋪設有地磚、墻磚及掛鉤,較為整潔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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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物業
南通多個小區已經行動
這兩年,隨著大家對物業重要性的認知越來越高,南通有不少小區掀起了“換物業大潮”。
2025年年初,位于新東區的佳期漫小區將原有的碧桂園物業更換為金科服務,本次換物業后小區物業費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降低:
洋房住宅:1.87元/月/平方米
低密度住宅:3.00元/月/平方米
洋房公共能耗費 :0.35元/月/平方米
低密度住宅公共能耗費 :0.35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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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初,萬科物業盛大進駐圓融璽悅,小區環境及收費制度進行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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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新城悅服務正式入駐海納春江小區,開啟品質化物業服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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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6日,蘇建學府雅居告別建基物業,迎來招商物業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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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的好壞,直接關乎著小區的管理水平和生活幸福感。
你還知道南通還有哪些成功更換物業的小區?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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