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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已連續11年居全球第一。隨著最早一批新能源汽車跨越8年質保期,車上最核心的部件——動力電池正迎來“退役潮”。幾百公斤重的廢舊電池該何去何從?如何不淪為沒人要的“大包袱”?
廢棄動力電池回收,不僅是一份環保答卷,也是一盤經濟大棋。
給車主“經濟實惠”
參與舊電池回收利用能給車主換回多少錢?殘值評估和置換補貼是重要因素。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理化技術研究所研究員張振濤表示,應根據電池種類不同,盡可能地回收其中的各種金屬成分,讓廢舊電池重新成為寶貴的資源。“大規模的鋰電池退役后,應科學評估其殘值,并給予車主一定的經濟補償。通過這種方式,有效促進消費者積極參與廢舊電池的循環利用。”張振濤說。
讓企業“有利可圖”
企業參與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得看“算不算得過來賬”。
全國人大代表、中創新航董事長劉靜瑜把目光投向了電池出廠的“最前端”。她表示,要實現高效回收,須在材料體系上做標準化,在結構上做極簡化。“如果有了極簡和標準化的設計,今后就可以機械化地去做簡單的拆解,進而實現材料的再生。”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王志杰進一步指出,要支持“政產學研”協同攻關,突破精細拆解、高值化再生等技術。他強調,要推動回收利用從“微利掙扎”走向“規模盈利”,讓企業“算得攏賬、賺得到錢”,讓廢舊電池真正做到“變廢為寶、吃干榨凈”。
用法治“保駕護航”
面對廣闊的回收市場,如何防止“劣幣驅逐良幣”?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忠梅指出,提交審議的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動力電池是被專門“點名”的產業。
據介紹,法典為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體系:一是明確“誰生產誰負責”,要求生產者建立與銷售相適應的回收體系;二是構建梯次利用和拆解再生的市場化大環境;三是明確再利用技術標準,防止小作坊低水平拆解。
“我們還將建立一系列數字科技化機制,通過法律責任約束和財政稅收補貼激勵,引導企業做好循環利用,適應減碳目標。”呂忠梅說。
從讓車主享受到“以舊換新”的經濟實惠,到推動地方產業打造充滿活力的“城市礦山”,再到生態環境法典為循環經濟保駕護航,一條綠色、高效、可持續的新能源循環之路,正越走越寬廣。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劉賽
審核: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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