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寧市問政平臺接到一起購房投訴。投訴人反映,在濟寧市瑞瑪華璋售樓處購房時遭遇誘導付款與“霸王條款”問題。
據悉,投訴人在未被告知合同內容的情況下,被誘導支付全款買房。簽訂合同時,發現存在“預售面積超出3%部分,由購房者承擔”的條款,其認為該條款不合理,正常應是實際面積3%以內由購房者承擔,超出部分由開發商自行承擔。為此,投訴人申請重新修訂條款后再簽合同,卻遭到開發商以“合同統一版本無法修改”為由拒絕。
目前,投訴人已申請全額退款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主要為利息),或者重新商定合同。此事件引發了市民對于購房過程中權益保障的關注,后續濟寧市相關部門是否會介入處理,以及該糾紛將如何解決,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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