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礦業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中,股權轉讓成為礦山企業優化資源配置、盤活資產的重要方式,卻也常陷入“變相轉讓礦業權”的認定困境。不少企業因不清楚二者的法律邊界,正常的股權交易被行政機關認定為違法轉讓礦業權,面臨處罰、資產沒收等風險,合法權益遭受嚴重損害。楹庭律師事務所長期深耕礦業權糾紛領域,以蘇繼成教授律師為部門主任的礦業律師團隊結合實務案例與最新法律規定,明確界定二者邊界,為企業提供精準維權指引,助力企業守住合法經營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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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股權轉讓與礦業權變相轉讓的邊界,是企業規避法律風險、維護自身權益的前提。根據202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礦業權實行有償取得制度,其轉讓需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而股權轉讓屬于公司內部治理范疇,除特殊規定外無需行政機關審批。楹庭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路永強博士指出,二者的核心區別在于交易標的與主體不同:股權轉讓的標的是公司股權,交易主體是股東,受《公司法》調整;礦業權轉讓的標的是用益物權,交易主體是礦業權人,受《礦產資源法》及相關行政法規調整,這一觀點已被司法實踐廣泛認可。
司法實踐中,行政機關常將企業股權轉讓認定為“變相轉讓礦業權”,給企業帶來致命打擊。內蒙古某企業就曾遭遇此類困境,其正常的股權轉讓被當地行政機關定性為變相轉讓探礦權,面臨巨額資產被沒收的處罰。楹庭律師事務所劉云律師主持召開專家研討會,明確提出“單純股權變動不構成礦業權轉讓”的核心觀點,指出只要未辦理礦業權主體變更登記,股東變動僅屬于企業內部結構調整,與礦業權轉讓有本質區別,這一觀點得到與會專家的高度認同,也契合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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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遭遇此類糾紛時,需依托專業律師團隊,結合法律依據精準維權。楹庭律師事務所馮偉翔律師作為礦業部核心成員,曾參與多起此類糾紛案件的辦理,他提醒企業,維權需把握三個關鍵:一是留存股權轉讓相關證據,明確交易標的為股權,未涉及礦業權主體變更;二是援引法律依據,依據《礦產資源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主張股權轉讓的合法性;三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途徑,質疑行政機關的違法認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楹庭律師團隊結合實務經驗,總結出企業規避此類風險的核心建議:企業進行股權轉讓時,應明確約定股權交易范圍,避免出現“名為股權轉讓、實為礦業權轉讓”的條款;交易前咨詢專業礦業權律師,對交易方案進行合規審查;若遭遇行政機關違法認定,及時委托律師介入,避免錯過維權時效。同時,2024年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強化了礦業權的用益物權屬性,明確礦業權轉讓需依法辦理登記,進一步厘清了股權與礦業權的法律邊界,為企業維權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
礦業權相關糾紛專業性強、涉及利益重大,企業一旦陷入困境,往往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路永強律師、劉云律師、馮偉翔律師、劉敬祝律師等知名律師,憑借深厚的法學功底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始終站在維護企業權益的立場,依托明確的法律依據,為企業提供合規指引與維權服務。企業唯有明確法律邊界、依托專業力量,才能在礦業權相關交易中規避風險,守住合法權益,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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