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屋承載的不僅是家族的生活記憶,更是血脈親情的情感聯結。近日,花溪法院石板人民法庭成功聯動屬地村委會調解一起祖屋通道引發的親屬糾紛,讓瀕臨破裂的手足親情重歸于好,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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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法院踐行“楓橋經驗”破解親屬糾紛。
此前,花溪區麥坪鎮村民陸某敏因祖屋陽溝邊樹木遭冰雹打偏影響通行,未與兄長陸某國協商便自行砍伐,雙方由此產生矛盾。兄長一方訴至花溪法院,要求賠償損失并禁止陸某敏使用祖屋通道,雙方各執一詞,原本和睦的親屬關系陷入僵局。
受理案件后,考慮到案件屬于親屬間財產糾紛,法院立即與麥坪村委會啟動聯合解紛機制,承辦法官與村委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前往村莊,在祖屋現場開展勘驗與調解工作,將司法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調解過程中,法官向雙方厘清物權歸屬、通行權等法律邊界,明確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村干部則從家庭倫理、手足溫情的角度出發,引導雙方回憶共同成長經歷、父輩建造祖屋的不易,通過“法律釋明+情感疏導”的調解模式,逐步消解雙方的對立情緒。
經過多輪耐心溝通協調,陸某敏認識到自己未尊重親屬共有權益、事前未協商的過失,同意就樹木損失給予合理補償。兄長一方也念及血脈親情,主動撤回禁止通行的訴求,雙方共同確認祖屋通道的歷史使用權,約定今后涉及家族公共事務將先行協商。最終雙方自愿簽署調解協議,僵持已久的矛盾得以圓滿解決,承載著家族記憶的石墻老屋,成為此次親情彌合的見證。
該案是花溪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典型實踐,通過司法力量與基層自治組織聯動協作,實現了矛盾糾紛的源頭化解。下一步,花溪法院將持續深化多元聯動解紛機制,堅持調解優先、情法兼顧,不斷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花溪、法治花溪貢獻堅實司法力量。(文/圖 馬顯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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