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內(nèi)容:】
一個人上歲數(shù)的標志是什么?
其中之一,就是會有非常不合時宜的習慣。
比如我,在辦公室想要看時間,第一反應不是看手機,看電腦,而是抬頭看掛鐘。
院里給每間辦公室都配了掛鐘,時間長了,我就養(yǎng)成了抬頭看時間的習慣。而很多年輕的同事,掛鐘停了都沒注意到,更想不起來換塊電池,因為真的用不上啊,想知道時間看手機不好嗎?為啥非要抬頭,鍛煉頸椎嗎?
結果有一天,辦公室的掛鐘停了,我有點嘀咕,前些天才換的電池啊?這么不耐用嗎?但還是換了一塊,結果指針還是不走,看樣子是壞了。
一開始也沒太當回事,壞就壞吧,看手機不就得了?但是吧,習慣一旦養(yǎng)成了還真是難改,需要看時間我還是習慣性的抬頭看表,看到一動不動的指針我反應過來掛鐘已經(jīng)壞了。
于是我讓助理聯(lián)系后勤,能換一個新的不?后勤答復說,倉庫沒有備份,換不了,而且調侃說我是全院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要求換新的,這個請求暫時滿足不了。
好吧,那就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于是去網(wǎng)上搜了一下,一摸一樣的掛鐘五十多元,于是下單買了一個,收到后高高興興的掛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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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換下來的掛鐘遞給了助理,對她說這個壞了,處理了吧。
助理接過之后猶豫了一下,問到,這個掛鐘是院里的,是公物,雖然壞了,咱們就這么處理了是不是不太好?
我聽罷悚然一驚,說你提醒的對,先收起來吧,以后再說。
我之前在企業(yè)從事過一段時間的財務工作,對于錢款還是挺小心的(參見)。深知錢款無小事,一分錢對不上賬也不行。
到法院工作以后,這方面的認識進一步加深,錢款無小事,公家的錢物更是無小事。
你會說,審判崗位又不是會計崗位,怎么還會和錢物直接打交道呢?
雖然和執(zhí)行崗位比不了,但是審判崗位直接和錢物打交道的機會還是有的。
比如訴訟費。
當事人立案時繳納了訴訟費,但是庭審過程中,比如從簡易程序轉成普通程序,比如原告增加了訴訟請求,都涉及到補交訴訟費。
該補交的沒補交,這叫什么呀?這叫國有資產(chǎn)流失啊!特別是訴訟費并不像很多人想像的那樣是被法院收走了,訴訟費實施收支兩條線,是要進國家財政的。
這就完了嗎?
案件審結后,部分案件涉及到退訴訟費的問題,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退費。
該收的訴訟費沒及時足額收上來不行,但是該退沒有及時退,往嚴重了說,算是侵害群眾利益啊!
這叫什么啊,這就叫一根筋變成兩頭堵啊。
很多案件訴訟費并不高,比如勞動爭議,訴訟費就十元,簡易程序審理或是調解結案,減半收取才五元,但這真不是金額多少的問題,這是錢款性質的問題。
特別是早些年,退費的機制還不完善,確實存在退費不及時的問題,不僅法官沒意識到這個問題,很多當事人也把退費這件事給忘了。還記得有的小伙伴聯(lián)系勞動爭議案件的原告,說退還五元訴訟費,對方都不感興趣,說我坐趟公交去你們法院還得四元錢呢,這錢我不要了!你問賬戶?哎呀,太麻煩了,就這樣吧。再打電話也不接,助理還得寫情況說明保存電話錄音才算是完成手續(xù)。
這些年經(jīng)手的或是看到的一些案件也是這樣,即便是商業(yè)合作,但凡涉及到國有財產(chǎn)或是集體財產(chǎn)的,如果沒有明確的合同約定或者是完善的制度設計,法律風險是挺大的。
所以,無論是體制內(nèi)還是體制外,無論是數(shù)額大還是數(shù)額小,記住一句話,公家錢物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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