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名片關注??
2025年4月,北京的鄭律師再次成功撤銷了一起涉rush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已是鄭律師通過行政訴訟方式撤銷的第3起同類案件,連續的撤銷,并非偶然結果,而是對相關案件類型長期研究與實務經驗積累的體現。
![]()
??本案撤銷文書??
在當前實踐中,涉“rush”類案件呈現出執法標準不統一、證據審查不嚴、法律適用存在偏差等共性問題,不少當事人在缺乏有效抗辯的情況下,往往直接接受處罰,放棄救濟途徑。而事實上,這類案件中,仍存在較大的審查與糾錯空間。
本篇文章,將由鄭律師結合本案的具體辦理過程,系統梳理該行政處罰決定被撤銷的關鍵路徑與核心理由,供讀者參考。
也希望通過這一案例,讓更多處于類似處境的當事人認識到:行政處罰并非不可撼動,依法維權,往往仍有轉機。
2026年1月,在訴訟時效即將屆滿的最后5天,原告找到我,委托我代理本案。
彼時,事發地尚無任何一起同類案件通過行政訴訟被撤銷。
和大多數被處罰人一樣,委托人最關心的問題也很直接:這類案件,撤銷的概率究竟有多大?
![]()
![]()
??代理律師與委托人溝通記錄??
坦率地說,當時我手中,僅有一起天津案件已被撤銷,其余案件仍在審理過程中。
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委托人在短暫權衡后,選擇提起訴訟——用他自己的話說,是“試一試”。
![]()
??代理律師與委托人溝通記錄??
立案后,法院很快送達了被告的證據。
在拿到被告提交的全部案卷材料后,我對其進行了系統梳理,很快發現,該案在執法程序、文書制作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且部分問題已涉嫌違法。
尤其是在一處關鍵程序違法問題上,通過律師主導、當事人配合完成取證,成功固定了核心證據,為后續推動處罰撤銷提供了支撐。
其他程序問題例如:案件來源不明且與在案證據相互矛盾;未履行立案程序即先行執法;檢查證、傳喚證時間邏輯沖突;文書編號混亂、缺乏基本規范性等。
這些問題,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交織,直接影響行政行為的整體合法性評價。
在本案中,一個關鍵優勢在于,我在該地區辦理過大量同類案件,積累了豐富的橫向對比材料。
例如,不同分局在是否進行稱重、是否固定關鍵證據方面標準不一;不同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在方法、依據乃至結論上亦存在差異。
通過對比分析,可以有效識別出其中的矛盾之處,從而有針對性地構建質證意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雖然行政訴訟中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但原告一方若能夠主動提供證據,證明自身行為不具有違法性,或指出被告應當提交而未提交的關鍵材料,往往會對案件走向產生決定性影響。
在我接觸的其他地區同類案件中,不少當事人是在一審敗訴后才委托律師介入。
通過復盤這些案件可以發現,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是,訴訟思路過于集中于實體爭議(rush是不是危險化學品、法定危險物質),而忽視了程序問題的審查。
事實上,相較于實體判斷的不確定性,程序是否合法往往具有更明確的判斷標準,“做沒做”“是否合法”通常一目了然,這也正是突破案件的重要切入點。
當然,這對代理律師的要求也相對更高。
同樣一份案卷材料,在不同人眼中,結論可能截然不同。
這也是我在接受委托后,通常會與當事人進行2至3小時面談的原因——圍繞證據逐一核對、共同完成質證準備。
在這一過程中,不僅能夠發現執法中的問題,也能夠明確后續需要調取的證據、申請出庭的人員等關鍵事項。
回到本案,正是基于對案卷材料的充分拆解與問題識別,我們逐步構建起完整的抗辯體系,并據此與被告展開持續溝通。
最終,在兩個月的多輪協商后,被告同意對原行政處罰作出實質性讓步,雙方達成處理方案,案件得以撤銷。
本案自立案至最終解決,歷時三個半月,其中溝通、談判階段持續約兩個月,最終實現了委托人的核心訴求。
那么,再回到最初的問題:這類案件,撤銷的概率究竟有多大?
如果不提起訴訟,答案很明確——概率為0;而一旦進入訴訟程序,通過對證據與程序的充分審查與運用,案件的空間,往往會逐步顯現。
如果你正面臨類似問題,不妨重新審視自己的經歷——很多時候,決定結果的,不只是“做了什么”,更在于“程序是否經得起推敲”。
如果這份行政處罰落在屏幕前的各位身上,會選擇就此接受,還是起訴試一試?
評論區聊聊大家的看法,畢竟,有些結果之所以無法改變,并不是因為不能改變,而是從一開始,就沒有人去嘗試改變。
-完-
??點擊名片關注??
400萬+次閱讀,成千上萬的讀者選擇“律師觀察Lab”,關注公眾號“律師觀察Lab”,黃賭毒的犯罪知識會以更加抽象的方式侵入你的大腦。
點贊、評論并分享給朋友,讓更多人加入我們,一起漲姿勢。
![]()
??長按圖片添加律師好友??
聲明:本文內容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交流,不作為北京含墨律師事務所或其律師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如需法律支持,歡迎聯系以獲取專業服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