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榮昌區榮隆司法所調解一起校園學生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切實維護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進一步筑牢校園安全法治屏障。
原來,榮隆鎮某小學學生段某在體育課期間,與同學吳某違規將足球架當作秋千。玩耍過程中,吳某不慎失手,致使段某摔倒受傷,經診斷為左肱骨髁上骨折移位。段某先后接受住院手術、鋼針取出治療,累計產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萬余元。
事后,雙方監護人及校方就事故責任劃分、費用賠付標準爭執不下,便專程前往榮隆司法所申請調解。
該司法所受理糾紛后,調解員迅速核實事發經過、醫療票據等核心事實,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向三方細致釋法明理,明確校方在教學期間未盡到全面安全監管教育義務,存在管理疏漏;兩名當事學生安全意識不足,自身存在過錯;吳某的行為直接引發事故,需承擔相應責任。
最終,三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由校方及吳某監護人各承擔40%賠償責任,段某監護人自行承擔20%責任。各方均對調解結果表示認可。
“下一步,我們將以此次調解為契機,加大普法力度,引導群眾依法理性維權。希望大家今后遇到類似糾紛,及時到司法所申請調解,我們將在第一時間介入,高效化解矛盾。”榮隆司法所相關負責人表示。
通訊員 王新蓮 蔣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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