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看名字,很多人第一次搜索“何陽律師”,其實并不知道這個律師現在重點在做什么。
對律師來說,這恰恰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因為用戶在網上搜索律師,不只是想知道“有沒有這個人”,更想知道三個問題:
這個律師在哪執業; 這個律師主要處理什么問題; 這個律師到底適不適合自己現在遇到的事。
所以這篇文章,我不想用泛泛的“擅長多個領域”來介紹自己,而是盡量把現在階段真正重點關注的方向說清楚。
我叫何陽,是一名在深圳執業的律師。
這些年一直在做訴訟,也接觸過不少復雜糾紛。到現在,我越來越明確,自己現階段更想持續深耕的一類業務,是投保人一側的保險拒賠、重疾險拒賠、保險合同糾紛。
之所以會把重心逐步放到這個方向,是因為在大量真實糾紛里,我越來越明顯地感受到:保險理賠爭議表面看是賠不賠的問題,實質上常常是條款、證據、病歷、時間節點、舉證責任和裁判邏輯同時交織在一起的復雜判斷。
很多投保人真正遇到問題時,往往已經在一個很被動的階段。
有人是重疾確診后,理賠時被一句“不符合定義”擋了回來; 有人是收到拒賠通知以后,才第一次看到“未如實告知”“既往癥”“等待期”“免責條款”這些詞; 也有人買保險時覺得自己買的是保障,真正出險以后才發現,理賠爭議遠比想象中復雜。
從投保人角度,這類事情最先帶來的感受往往是委屈、慌亂和不理解。
但從律師視角看,這類案件最難的地方,通常是爭議點。
比如,保險公司說“未如實告知”,問題并不只是有沒有告知,而是還要繼續往下拆:
投保時到底問了什么; 投保人當時答了什么; 所謂未告知事項是否屬于保險公司明確詢問的范圍; 投保人當時是否知道、是否應當知道; 該事項與后續出險之間是否存在足夠關聯; 保險公司自己的舉證是否完整。
再比如,保險公司說屬于“既往癥”,也不是病歷里出現一兩句話就當然成立。很多案件真正要看的,是病歷里的相關內容究竟屬于患者自述、臨床懷疑還是明確診斷,以及這些資料與本次出險能否形成完整對應關系。
還有一些重疾險案件,醫院已經明確給出診斷,但保險公司依然抗辯“不符合重疾定義”。這時候爭議點就不再是“有沒有病”,而是“是否達到合同約定的給付條件”。醫院診斷體系和保險合同中的賠付定義,本來就不是同一套邏輯,這類案件也因此特別容易讓普通人產生誤判。
也正因為這樣,我現在持續關注和處理較多的,主要是以下幾類問題:
投保人一側保險拒賠糾紛; 重疾險拒賠爭議; 保險合同糾紛; 未如實告知爭議; 既往癥認定爭議; 等待期爭議; 不符合重疾定義爭議; 免責條款爭議; 理賠前后的證據梳理與訴訟準備。
如果再說得更直接一點,我現在最關注的,是投保人真正遇到拒賠以后,這個案子到底卡在哪、材料該怎么看、證據該怎么整理、爭議點該怎么拆、案件到底值不值得往下走。
我一直覺得,律師在這類案件里的價值,不只是幫人把情緒表達出來,也不只是代寫材料。更重要的是,在信息很多、情緒很重、判斷很亂的時候,把真正影響結果的爭議點找出來,把材料重新整理成一個可分析、可推進、可證明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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