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萬物復蘇。4月10日清晨,河南省洛陽市汝陽縣人民法院又一場涉民生、涉小標的“執行攻堅戰”在春熹中打響,全體執行干警奔赴執行一線,用實際行動將“紙上權利”轉變為“真金白銀”,切實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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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騰房前的和解
董某申請執行高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高某財產僅有一套房屋,經過兩次司法拍賣程序均流拍。申請執行人為追討該筆債權奔波三年有余,他長期服藥,家中尚有大學生需要供養,生活早已捉襟見肘。申請執行人愿意以物抵債,但仍需籌借款項彌補差價;被執行人對法院處置該套房產頗有意見,抵觸以物抵債。面對該僵局,執行法官本著善意執行原則,并未“強騰了之”。一方面,將該案件強制騰房納入集中執行范圍;另一方面,加強被執行人的釋法說理工作,引導其積極籌款。最終,被執行人同意向親朋籌款,申請執行人也主動減免了部分利息。11萬元當場履行完畢,一場歷經三年有余的糾紛最終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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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的握手言和
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立案執行后,法院多次尋找被執行人,但是被執行人行蹤不定,均無功而返。
“法官,我知道被執行人的具體位置了,但他只晚上在家!”在本次集中執行前夜,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的一通電話。在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確切線索后,執行局迅速研判,調整策略,晚上下班后蹲守在被執行人的小區門口,當被執行人出現時,執行干警如神兵天降,使其措手不及,但被執行人仍是“再等等”“沒錢還”。
為破除被執行人的僥幸心理,執行干警當即決定對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郭某見狀隨即同意先行償還部分借款。夜色中,雙方在小區門口達成和解,被執行人當場清償五千元,其余款項分期分批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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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執行行動拘傳15人,拘留2人,執行到位40余萬元,彰顯了法律權威,強化了司法公信力。下一步,汝陽法院將持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以更強力度、更實舉措、更嚴標準推進執行工作,堅決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切實維護司法權威和社會公平正義。(王晨露)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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