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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死訊,老母親被瞞了三年,88歲老人起訴兒媳婦和孫女,要求道歉并索賠50萬,法院判了!
最近,一起發生于2024年的舊案,再度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
有人力挺老人,指責兒媳婦隱瞞丈夫去世消息是“別有用心”。
也有人覺得,兒媳婦是出于好心,老人還要索賠50萬,看上去也不一定是真的心疼兒子,搞不好還是為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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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這起案子爭議很大。
88歲的老母親,兒子早在2017年就去世了,她整整被瞞了三年后,才偶然知道了真相 。
起因是兒子因病離世后,一家人考慮到她年事已高而且身體狀況也不好,怕她經受不住打擊,就一起商量著沒告訴她。
后來兒媳和女兒辦了葬禮,除老人以外的其他親屬均到場參加,母女倆決定對骨灰進行海葬。
現在很多城市都提倡海葬、樹葬、花葬這類的新型“生態葬”,不占地,也算是給逝者另一種歸宿 。
可問題在于,老人自打2020年得知兒子死訊后,兒媳和孫女就一直沒告訴她骨灰海葬的具體情況。
老人連兒子最后“去哪里”都不知道,想祭奠一下兒子也找不到這個機會。
2021年底,老人把兒媳和孫女起訴到法院,要求母女倆道歉,告知兒子的海葬地點,并索賠50萬精神損失費。
最終法院判兩被告賠償老人1.5萬 。
法院判決主要基于以下三個理由:
第一,尊重善意
母女倆隱瞞死訊本身是出于善意,也是考慮到老人的身體狀況,其做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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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海葬本事沒有任何問題。
作為死者最親近的家人,母女倆有權利選擇海葬的安葬形式,也符合國家提倡生態葬的趨勢,并沒有侵權老人的祭奠權。
第三,法院判賠的關鍵,在于兩被告“沒告知海葬地點”。
老人于2020年知道兒子去世后,母女倆沒有及時告訴她骨灰去向,導致她沒法祭奠,這就侵犯了她的祭奠權。
一定程度上給老人帶來了精神損害。
綜合考慮之下,法院才判定兩被告酌情向老人支付1.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此前,有網友質疑,老人起訴兒媳婦和孫女,就是想爭兒子的遺產。
由于本案里并未涉及死者遺產繼承的糾紛,小編也無法做進一步的判斷。
但是,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下遺囑,那同為“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老人當然有分遺產的權利。
老人就算為了錢,又有什么錯?
況且,在小編看來,隱瞞老人兒子死訊這個決定,未必就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為了老人身體狀況考慮”,這個理由看似無懈可擊,可死亡它不是一個短期事件,怎么可能瞞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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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害怕老人一下聽到受不了,也應該慢慢找機會讓老人知道。
一下就瞞了三年,如果不是老人自己察覺到不對勁,難道就要一直隱瞞到老人離世?
比起兒子離世的消息,恐怕連最后一面都見不到,甚至都沒地方祭奠會更讓老人接受不了。
母女倆作出這樣的決定,真的有認真考慮過老人的想法嗎,還是用一句“我以為”,就替老人做出了選擇?
這顯然不是老人想要的。
一個人的去世,不僅僅是生命的消亡,還涉及到很多民事上的問題。
比如老人的扶養問題,遺產的處理等等,這都是跟老人切身利益相關的事,瞞著老人恐怕并不合適。
我們也并非是用惡意去歪曲母女倆的善意,只是希望提醒一下大家,好心可以有,但必須要有換位思考的心態。
八旬老人,能看淡生死,未必能夠接失去與兒子最后告別的機會,這可能是她余生的遺憾。
甚至都有些殘忍了!
你覺得老人起訴兒媳和孫女的做法對不對?來評論區聊聊你的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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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夜航(2026.4.9)兒子3年前去世并被海葬自己卻毫不知情,八旬老人將兒媳、孫女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法院判賠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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