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京白——龍泉務窯
此南京為遼國的南京,遼執(zhí)行五京制,其西京即山西大同,南京即今北京。在北京門頭溝發(fā)現龍泉務窯,是遼國的窯址,也燒制白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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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務窯白瓷有粗、細兩種產品,紋飾以蓮瓣最具代表性。龍泉務窯白瓷具有傳統漢文化的典型特征,反映了契丹人對漢文化的吸收與利用,是遼代南北兩院官制,即“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政策的具體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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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瓷蕉葉紋注子、注碗
遼代溫酒器,注子高21厘米,北京市考古研究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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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子、注碗是配套使用的溫酒器,由唐代的注子發(fā)展而來。
注子,亦稱執(zhí)壺、注壺或偏提,執(zhí)壺是現代通用的叫法,唐代時叫注子或偏提,是由雞首壺發(fā)展演變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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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子用作酒器或茶具,常用瓷或金屬制成,盛行于唐中期到宋代。基本形制為敞口、溜肩、弧腹、平底或圈足,肩腹部有一個流口,口腹部裝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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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資暇集》記載:
注子偏提:元和初,酌酒猶用樽杓,所以丞相高公有“斟酌”之譽,雖數十人,一樽一杓,挹yì酒而散,了無遺滴。居無何,稍用注子,其形若罌而蓋、嘴、柄皆具。太和九年后,中貴人惡其名同鄭注,乃去柄安系xì,若茗瓶而小異,目之曰“偏提”。
由此記載可知唐代元和(806~820)初年飲酒的用具仍然是漢代流行的酒樽和杓,用杓分酒到各人的酒杯,此后出現有蓋、嘴、柄的注子,即執(zhí)壺,太和九年(835)發(fā)生“甘露之變”,唐文宗聯合幾名大臣欲殺宦官而不成,貴人厭惡注子與發(fā)起變亂的大臣鄭注同名,所以把柄改為系,并更名為“偏提”,也就是說注子出現在唐元和年間,后去柄安系xì,改名叫“偏提”。
浙江紹興唐代元和五年(810)戶部侍郎王府君(叔文)夫人墓出土一件越窯青釉執(zhí)壺,是最早的唐代注子標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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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子的器型早期流口短,五代時流口和柄加長,宋代時器身變得瘦長,以瓜棱狀最為常見。
從出土實物看,唐代時還沒有配套使用的“注碗”,最早五代時出現配套使用的“注碗”,也叫“溫碗”,碗中注入熱水,再放入注子,可以溫酒,在南唐顧閎中的《韓熙載夜宴圖》便可以看到它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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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東京夢華錄》中記載酒樓的情形,“凡酒店中,不問何人,止兩人對坐飲酒,亦須用注碗一副,盤盞兩副。”是說宋人酒樓飲食用具講究,“注碗”此處表示的就是注子、注碗的組合套件。《營造法式》中也有注子、注碗的尺寸記錄,與出土實物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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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五代時期會出現注子注碗的組合呢?
究其原因與晚唐以來瓷器等生活用具更加注重審美有關。唐代中期之前,瓷器大多素面無紋飾,注重實用性,而晚唐、五代時期,瓷器從單純實用的生活用具向兼具審美功能的方向發(fā)展,造型、紋飾、工藝都有顯著提高,同時,配套組合的瓷器也開始出現,如晚唐時期出現的瓷質托盞,由盞和盞托成套,注子注碗也是這個潮流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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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子、注碗有明確紀年的最早實物出土于北京西郊遼代統合十三年(995)韓佚墓,是五代時期越窯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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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子注碗也有其他材質的,如金銀器和玉器,宋高宗就曾經賞賜給岳飛一套金注碗。到南宋和金代,注子注碗急劇減少,逐漸消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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