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一條幾乎沒什么人注意的新規,開始生效了。
新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今日正式施行,其中最醒目的條款是:“禁止將居民住宅專門用于安放骨灰”。
這一規定,直擊“骨灰房”的要害,終于可以讓一些陰宅邊的鄰居有一個安寧的居住環境了。
然而,這個新規是不是真的能夠給人的身后事帶來真正的體面呢?
這次新規的最大特點,是將身后事定義為了公益事業,不該以營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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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將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生態安葬等被納入國家基礎項目清單,要求對清單內項目明碼標價,清單之外不得收費。
這是要將身后事,從源頭上就開始透明化,目的便是解決“天價骨灰盒”、“捆綁消費”等問題。
比如,曾經就有報道說是不買天價骨灰盒,就不給燒遺體,這就是典型的“捆綁銷售”的套路。
但是有個關鍵點卻沒有提到,那就是“喪葬”二字中的“葬”該如何解決?
我們知道,之所以有著“骨灰房”這種畸形產物的誕生,就是因為有著陰人住宅居然比活人住宅都貴的離譜事情!
在新規中,進行了現代化喪葬的改革,在倡導綠色生態安葬,比如海葬、樹葬、草坪葬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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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恕我直言,這樣的推行在之后的幾十年里依然會有著矛盾,畢竟傳統文化里主流的喪葬方式還是土葬。
而且,現在已經在逐步進入老年化社會了,接下來的喪葬事情,大多數都是傳統老一輩的事情。
想讓他們一下子接受從未聽過的、難以理解的喪葬方式,必然會有觀念與情感上的沖突。
所以,在墓地價格高昂的當下,高昂的喪葬費用依然逃不了,依然會有一部分骨灰盒會待在我們看不見的地方。
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沒有專門的骨灰房,說不定就會產生陰人、活人同住一個房子的現象。
真要等待大范圍的推行生態安葬,估計還是要多等幾十年了,只能等待現在的年輕一輩去嘗試了。
畢竟,年輕一輩畢竟更在乎實際情況,對身后事沒有老一輩的那么執著,更注重的是當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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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說真的,連死后骨灰盒放哪里,都要專門立個法來管,這實在是一種悲哀。
這次新規的施行,標志著一場遲來的、以規范化殯葬公益屬性的開始。
雖然沒解決天價墓地的問題,但起碼能夠保證,住什么盒子里還是有點選擇的尊嚴!
你覺得這次改革,能讓普通家庭真正省到錢嗎?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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