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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將至,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紀念張國榮”話題日。各大售票平臺在這段時間會陸續推出各種以“紀念張國榮”為名的演唱會、音樂會等。
- 據封面新聞報道:3月25日晚間,記者從環球音樂獲悉,截至目前為止,并未對外做過任何類似授權。“哥”迷會、張國榮摯友陳淑芬攜手環球音樂,聯合向演出主辦方告知:未經許可使用張國榮先生的肖像、姓名進行商業宣傳,已涉嫌違法。演唱“哥哥”的經典曲目,使用相關演出視頻而未獲得版權方的合法授權,同樣構成侵權。希望未獲得授權的主辦方立刻停止侵權行為。
又是一年四月將至,春風本應帶著溫柔的記憶,卻被某些商業演出的銅臭味污染。環球音樂一紙“未授權”聲明,撕開了多場“紀念張國榮”演唱會的真面目:未經許可使用肖像、姓名,未獲授權演唱經典曲目、播放演出視頻。這些打著“懷念”旗號的演出,不過是一場場精心包裝的斂財游戲。當“紀念”淪為侵權的遮羞布,我們不得不追問:我們究竟該如何紀念張國榮?
真正的紀念,始于對逝者最基本的尊重。這種尊重,首先體現為對合法權益的敬畏。張國榮雖已離去,但其姓名、肖像、作品版權均受法律保護。環球音樂作為其作品版權的合法持有者,明確表示未授權任何商業演出,這意味著那些正在售票平臺大張旗鼓宣傳的“紀念演唱會”,本質上是對張國榮本人及其家屬、合作方的傷害。試問,若“哥哥”在天有靈,會愿意看到自己的形象被隨意使用、作品被非法商用嗎?以侵權的方式“紀念”,與打著愛的旗號行傷害之實何異?
商業并非原罪,但逐利必須有底線。誠然,市場有需求,歌迷渴望在特定的日子里有一個集體追憶的場域,這本身無可厚非。然而,當主辦方既不向版權方支付授權費,也不向權利人申請肖像使用權,僅僅靠消費“張國榮”三個字就能將票價炒至數百上千元時,這已與紀念無關,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投機。真正的商業紀念演出,應當如陳淑芬女士多年來操辦的“繼續寵愛”音樂會一樣,主動獲取授權,合理分配收益,讓紀念活動在法律的框架內健康運行。那些“先上車后補票”甚至“逃票到底”的主辦方,不過是披著情懷外衣的版權蟊賊。
我們紀念張國榮,是因為他的藝術成就與人格魅力穿越時空,依然能撫慰人心。而最好的紀念,恰恰是守住法律的邊界,保住真誠的底色。歌迷可以自發組織小型追思會,可以靜靜重溫他的電影與音樂,可以用合規的方式參與授權演出,這些都比購買一張侵權演唱會的門票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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