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假孩子開啟假期模式,家長卻要照常上班,看護、陪伴的兩難困境該如何破解?3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樂山市總工會獲悉,近日樂山市總工會正式印發了《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2026年度中小學春秋假期間帶薪錯峰休假七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鼓勵該市各用人單位落實職工帶薪錯峰休假制度,將職工休假與中小學春秋假精準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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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春秋假
根據樂山市教育部門公布的春秋假實施方案,2026年春假為4月1日至3日共3天,覆蓋該市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不含高中畢業年級),該假期從學校機動教學時間中統籌調整。春假與清明節法定假期連休,將形成6天長假。
在休假安排上,《措施》明確用人單位應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采取彈性休假、錯峰休假等人性化舉措,將職工帶薪休假安排與樂山市中小學春秋假安排相銜接,在春秋假期間,優先滿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職工休年假、調休和補休。
針對職工療休養,《措施》鼓勵各單位將有未成年子女的職工療休養與中小學春秋假結合開展,明確職工療休養活動每批次不超過5天(含往返時間),每人每天不超過800元(含往返交通費)。經職工所在單位同意,職工可攜帶家屬、子女隨同參加療休養活動,家屬、子女參加療休養活動費用自理,讓職工療休養成為家庭陪伴的美好契機。
基層工會的春秋游活動也迎來明確指引,《措施》提出,鼓勵基層工會按照春秋游活動每年不超過4次、單次往返時間不超過2天1晚的規定,在春秋假期間積極組織開展職工春秋游活動。活動可開支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講解費、活動用品費,其中伙食費、住宿費執行樂山市差旅費標準,這為工會組織春秋游活動劃定了標準、明確了范圍。
為豐富職工家庭春秋假期間的文旅生活,《措施》推出多項文旅福利。一方面,鼓勵基層工會利用川渝兩地文旅資源平臺,按照每人每年不超過200元的標準,為職工購買川渝兩地文化旅游年票和市內旅游景區、研學旅游基地、博物館、賽演活動等門票,促進職工攜帶家屬、子女游覽游學、觀演觀賽;另一方面,鼓勵基層工會在法定節假日慰問限額之外,每年在春假前為職工會員發放年度工會消費券,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用于購買日用消費品和文化旅游產品等。
在文旅消費品牌打造上,《措施》鼓勵各職工療休養承接機構、川工之家APP普惠商家等結合春秋假,通過川工之家APP發放住宿、門票、餐飲等文旅消費優惠券,定制設計包含旅游景區、紅色教育、農家采摘、研學基地等內容的職工療休養、職工春秋游優惠線路,著力打造春秋假旅游消費品牌,以優惠福利撬動文旅消費,助力地方文旅產業發展。
同時,為兼顧工作需求與職工家庭關愛,《措施》對因工作等原因無法休假的職工給出暖心解決方案,鼓勵各級工會充分利用職工家庭家風陣地、女職工閱讀點、工人文化宮、職工之家等職工服務陣地,就近就便為職工子女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務,開展親子互動交流、心理健康輔導等關心關愛活動,切實解決職工的后顧之憂。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編輯 楊珒
審核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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