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一位市民依法向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南通住建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星光域”項目前期物業招標相關審批及監管信息。2月12日,他收到一份書面答復——看似程序合規,實則漏洞百出:
① 申請人姓名被替換,與本人身份不符;
② 申請項目“星光域”被替換為“紫云朗境”,二者毫無關聯;
③ 答復落款日期為2026年1月19日,竟早于申請提交日8天;
直到該市民將此事投訴至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南通住建局才于2月25日致電解釋稱“因工作失誤導致郵件發送錯誤”,并表示已重新發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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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若僅將此視為一次“技術烏龍”,便可能錯失對更深層治理病灶的診斷。
No.1
巡察早已點名
“官僚作風有所抬頭”
事實上,此類問題并非首次暴露。早在2024年4月18日,南通市住建局黨組在《中共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來源:江海清風網https://www.ntlz.gov.cn/html/2024-4/202441844722.html)中明確承認:“官僚作風、形式主義有所抬頭”(第14條),并承諾通過調研、主題教育等方式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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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兩年過去,“整改”似乎止步于紙面。此次信息公開事件中,三重關鍵信息同時錯配,正是官僚主義的典型表現:重對上交代輕對下回應。
當一份蓋著公章的公文可以“穿越時間”、張冠李戴,我們看到的不是個別疏忽,而是一種制度執行中的集體麻木。
No.2
不止于信息公開
信訪困局與輿情回避的疊加印證
更值得警惕的是,類似作風問題已在多個場景反復上演。
在濠濱論壇一篇題為《關于馮旗桿巷13號產權歷史遺留問題信訪處置中行政不作為的投訴信》(鏈接:https://bbs.0513.org/thread-4468383-1-1.html)的熱帖中,市民詳述了長達數十年的維權困境:1953年原始契證清晰,1965年卻被錯誤合并登記,而后續三級信訪復查均由市住建局內部法務部門主導。有工作人員甚至直言:“告到省長,最后還是回到我這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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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自我審查、自我論證”的閉環機制,使信訪制度失去糾錯功能,淪為程序空轉。其內核,同樣是官僚主義下的責任逃避——用制度外殼包裹不作為實質。
與此同時,網易“江海通報” 曾曝光:南通住建局一則“值班室床上用品清洗項目”成交公告,在媒體質疑后24小時內被悄然撤下,隨后連續7日對記者問詢“不予回應”。報道尖銳指出:“說刪就刪是任性,拒不回應是傲慢。”(鏈接:https://m.163.com/dy/article/K5LG5DUE05455E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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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事件,三種表現,同一病根:權力運行缺乏外部監督,服務意識讓位于程序自保,群眾訴求被視為負擔而非責任。
No.3
從“失誤”到“機制”
整改不能止于道歉
面對輿論,南通住建局以“工作失誤”回應,雖態度尚可,但解釋不足。公眾需要的不僅是補發材料,更是對以下問題的回答:
?錯誤答復是如何生成、審核、簽發的?
?為何姓名、項目、日期三處核心信息全部錯配卻無人發現?
?內部是否有交叉核驗機制?若有,為何失效?
?是否存在其他申請人遭遇類似對待?
更重要的是,必須打破“個體擔責、系統免責”的慣性邏輯。若每次問題都歸因于“某人疏忽”,而不觸及流程設計、崗位責任、監督機制等系統性缺陷,那么“穿越式答復”只會不斷重演。
No.4
官僚主義不是“小毛病”
而是治理大敵
政府信息公開,是法治政府的基石,也是公民監督的起點。當它被簡化為“復制粘貼+蓋章發送”,當群眾依法行使權利卻遭遇“張冠李戴”的敷衍,受損的不只是個案公正,更是整個治理體系的公信力。
南通市住建局在履職過程中暴露出的短板與不足,表面是效率低下,實質是官僚主義對公共服務精神的侵蝕。而巡察早已點明此癥,輿情反復印證此患,若仍以“失誤”輕描淡寫帶過,整改恐將淪為新一輪的形式主義。
真正的進步,始于認真對待每一份申請、每一次信訪、每一條質疑。唯有如此,才能讓“人民至上”從口號落地為機制,讓“陽光政府”從愿景走向現實。
(本文綜合參考:南通市紀委監委網站《巡察整改通報》、濠濱論壇投訴帖、網易“江海通報”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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