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廳官網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湖北一律師因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受到刑事處罰,并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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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被處罰人劉某,女,湖北清某源律師事務所律師。經查,劉某于2025年7月15日被湖北興山縣人民法院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上述事實有興山縣人民法院(2025)鄂0526刑初12號刑事判決書予以證實。湖北省司法廳認為,劉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的規定,決定對劉某作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明確規定:“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執業證書不僅是專業能力的證明,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用背書。一旦觸犯刑律,這份信用將瞬間破產。
通常,律師被稱為“法律之師”,是向當事人傳授法律知識、運用法律武器的人。如果連律師自己都不能尊法、守法,甚至利用專業技能實施犯罪,那么法律的神圣與尊嚴何在?
精通法律條文,不代表可以規避法律制裁,突破道德底線參與組織賣淫,都是對職業倫理的徹底背叛。司法行政機關的迅速反應和嚴格處罰,彰顯了律師隊伍“清理門戶”的決心。對于害群之馬,行業絕不姑息。
所以,知法犯法,不僅身陷囹圄,更永久失去了律師執業資格。這不僅是個人職業生涯的悲劇,更是對整個律師行業的深刻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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