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史海擷珍】漢簡藏煙火 年俗韻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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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歡度新春的場景 清·丁觀鵬繪《太平春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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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合家歡、慶團圓的場面 清·姚文瀚繪《歲朝歡慶圖》 本版圖片均為資料圖
文/趙媛媛 張春生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王安石《元日》勾勒出宋代新年的鮮活氣象。這份浸潤煙火的年俗,在中華大地綿延三千余年,春節早已成為中華民族最鮮明的文化標識之一。從谷物豐收的原始慶典,到時序更迭的禮儀規范,再到萬家團圓的精神寄托,年俗在歲月中沉淀、演變,藏著中國人對天地的敬畏、對先祖的追思、對生活的熱愛,更藏著農耕文明延續至今的文化根脈。
一
“年”,本義即谷物成熟。《說文解字》:“年,谷熟也。”上古農耕社會,生產力低下,谷物一熟周期與太陽回歸年大致相合,“年”便成為時序更替的重要節點。對先民而言,五谷豐登是生存的根本,旱災、水災、凍害、蟲害隨時可能摧毀一季收成,因此每一次谷物成熟,都值得傾盡心力慶祝。豐收之時,人們燃起篝火、獻祭神明,感謝天地饋贈,期盼來年風調雨順,這便是年節最初的雛形——以自然感恩為核心,以生存祈愿為底色,是先民對抗未知、擁抱希望的儀式,也是年俗孕育的社會心理基礎。
再后來,古人的過年不僅承載著辭舊迎新的期盼,更藏著一套浸潤禮儀與溫情的生活儀式。史籍中,春節作為統一的歲首節令,其節俗體系較早的完整記載見于北周時期(公元6世紀中葉),那時的過年已是家庭團聚、慶祝、祭祖、拜親的節令,儀式感貫穿整個歲末年初。臘月初八起,“年味”便悄然彌漫:備年時,家家戶戶掃塵、備糧、釀酒,掃去舊歲塵埃,備足新年物資;迎年時,貼門神、掛桃符;接年時,備佳肴、祭先祖,擺上五谷、鮮果;守歲之夜,燈火通宵不滅,家人圍坐話家常,告別舊歲疲憊,迎接新年曙光;元旦清晨,晚輩向長輩拜年,長輩贈予壓歲錢,鄰里間互道祝福,暖意融融;直至送年,年節儀式才算圓滿落幕。南北朝北齊魏收《臘節》“凝寒迫清祀,有酒宴嘉平。宿心何所道,藉此慰中情”,描摹臘日寒天祭祀祈福、置酒抒懷的情景;唐太宗李世民《守歲》“暮景斜芳殿,年華麗綺宮。寒辭去冬雪,暖帶入春風。階馥舒梅素,盤花卷燭紅。共歡新故歲,迎送一宵中”寫盡宮廷守歲的盛大與溫情。民間的年俗雖無宮廷奢華,卻多了幾分煙火溫情,家家戶戶的燈火、笑語,匯成最動人的年景。
守歲是除夕核心習俗,最早見于西晉周處《風土記》,最初以燃燈通宵、照歲驅邪為主,后世附會“年獸”傳說,更添民俗色彩。傳說“年獸”兇猛,每至除夕便出沒傷人,唯有火光、聲響能將其驅趕,因此人們燃燈燭、通宵不滅,稱“守歲火”“照歲”,有的還在床下點燈“照虛耗”,祈求來年財源充實、家宅安寧。孩童所得“壓歲錢”,雛形為漢代“壓勝錢”,鑄有吉語圖案,唐宋時成為春節專屬民俗信物,寓意驅邪避災、護佑孩童平安成長。唐代孟浩然“守歲家家應未臥”,道盡羈旅之人對故鄉團圓的牽掛,無論身在何方,除夕之夜的燈火與思念,總能跨越山海,聯結起每一個家庭。
子時一到,爆竹聲劃破夜空,年節的熱鬧達到頂峰。南北朝時,尚無火藥,人們便將竹子截段燃燒,借竹節爆裂的巨響辟山臊惡鬼,這便是“爆竹”的由來。宋代火藥在民間普及,工匠們以紙裹硫磺、硝石,制成爆仗,燃放時聲響清脆、煙火絢爛,南宋后更有編索成串的鞭炮,一燃便響個不停,寓意“節節高升”“歲歲平安”。范成大《爆竹行》“一聲兩聲百鬼驚,三聲四聲鬼巢傾”,生動描繪出爆竹驅邪的民間年節寄寓。而隨著時代演變,爆竹的驅邪寓意逐漸淡化,更多成為辭舊迎新、烘托年味的象征,那一聲聲炸裂,是對舊歲煩惱的告別,也是對新年美好的期許。
漢代以后,年節走親訪友、互訪道賀漸成習俗;宋代禮儀愈發完備,已用名片拜年,稱為“飛帖”。各家門前貼一紅紙袋,上寫“接福”,即承放飛帖之用。《清波雜志》載:“元祐年間,新年賀節,往往使用傭仆持名刺代往。”到明代仍然如此。文徵明《拜年》詩云:“不求見面惟通謁,名紙朝來滿敝廬。我亦隨人投數紙,世情嫌簡不嫌虛。”清代《燕臺月令》也形容北京“是月也,片子飛,空車走”。現代的賀年片、賀年卡,可以說是其遺風。既傳遞了祝福,又省去了奔波之苦;明代出現“團拜”,達官貴人集體拜年,民間紛紛效仿,鄰里、親友齊聚一堂,互道祝福,熱鬧非凡。這一時期,廟會、花燈、雜耍等娛樂活動興起,成為年節的重要組成部分:廟會上,小吃攤香氣四溢,糖畫、面人、皮影戲引得孩童歡呼;花燈會上,各式花燈爭奇斗艷,龍燈、鳳燈、蓮花燈,流光溢彩,游人如織;雜耍表演中,舞龍舞獅、踩高蹺、變戲法,精彩紛呈,歡聲笑語不斷。清代姚文瀚《歲朝歡慶圖》便繪出鬧市燈會的盛景,花燈與爆竹聲、歡笑聲交織,將年味推向頂峰,也讓年俗從單純的祭祀、團圓,增添了更多娛樂與社交的色彩。
二
春秋戰國至漢初,部分歷法以十月為歲首(如秦歷、漢初沿用秦制),律歷家將天氣漸冷、陰氣上升之時定為新元開端,十月元旦也稱“過冬”。直到漢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頒行《太初歷》,正式改以正月(寅月)為歲首,確立了后世沿用兩千余年的正月初一為新年開端的歷法格局。這一天,廟堂賀歲相慶,民間守歲迎新。
1990年在敦煌清水溝漢代烽燧遺址出土的西漢地節元年(公元前69年)歷譜簡冊,是目前所見最完整的漢代實用歷譜之一,現存27枚,單枚簡長36.10—37.10厘米,寬0.60—1.30厘米,尚存兩道編繩,為木質編冊橫讀式,漢隸字跡清晰,現藏于敦煌博物館,為國家一級文物。
《太初歷》記載,一年等于365.2502日,一月等于29.53086日,以太陽回歸年為主、月亮朔望月為輔,首次將二十四節氣納入歷法,調整了太陽周天與陰歷紀月不相合的矛盾。其沿用十九年七閏法,卻一改過去置閏混亂,以無中氣之月為閏月,這一規則延續至今,是我國歷法史上劃時代的進步,彰顯當時天文與氣象觀測的最高水平。
西漢中期以后,二牛抬杠重犁普及、鐵器鍛造成熟、耕作技術進步,加之《代田法》推行,谷物產量大幅提升,人們逐漸擺脫饑餓威脅。年節也慢慢淡化早期自然感恩與泛神祭拜,被賦予更多人間煙火的溫情。
“愿得長如此,年年物候新”,“年”是時令分界,更是希望起點。從西周《詩經·豳風·七月》“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的歲尾祭飲——先民以新谷釀酒、肥羔祀神,舉兕角杯共祝長壽,這是春節禮俗最古樸的雛形,到明清“花燈匝地連星漢,簫鼓喧天沸市聲”的繁華,古人的春節從來不止是時序節點,更沉淀著慎終追遠的敬畏、闔家團圓的溫情。
《太初歷》賦予過年的,不僅是固定時序,更是農耕文明的精神錨點。閏月制度讓歷法歲時緊隨農時,正月歲首將辭舊迎新與春耕啟蟄緊密相連。百姓新年祭祖,是感恩過往豐收;孩童燃放爆竹,是期盼來年安寧;鄰里互道祝福,是珍視時序安穩。這些習俗在太初歷的時序框架中沉淀,成為華夏民族跨越千年的文化基因。
如今,我們以正月初一的餃子開啟新年,這份兩千余年的時序之約,早已從歷法規定化作血脈中的鄉愁與期盼。太初定歲首,為歲月立標,更讓每個新年都成為萬象更新的起點,春歸之時,總有心安之處。
三
漢簡里的年,藏著可觸可感的煙火溫度。漢代臘祭是新年開端,全國各地舉行隆重祭祀,祭百神、祈豐年、送舊迎新、納吉祈福,臘祭前后,官方與民間皆宴飲聚會。居延甲渠候官遺址出土的16枚木簡,詳細記載東漢初年,甲渠候官臘月給戍邊將士發放臘錢的情況:“不侵隧長石野,臘錢八十,十二月壬戌妻君寧取,吞北隧長呂成……”臘祭前,官府會下發文書,明確活動要求,各地依令籌備。
“見(現)吏、施刑,臘用肉致斤……”這份漢簡賬本記載,臘祭結束后,地方官府為百官、在職官吏及服役施刑者分發臘肉,還為戍邊士卒、鄉里民眾發放臘錢或臘肉,堪稱后世“年終獎”與“壓歲錢”的雛形,讓邊塞士卒也能感受節日慰藉,盡顯漢代官府對戍邊之人的關懷,對河西邊塞吏卒而言,這更是改善伙食、豐富生活的“好日子”。
貼春聯是過年最具標志性的習俗,即王安石筆下“總把新桃換舊符”。春聯源于“桃符”,最初古人在大門兩側懸掛桃木板,或書或畫“神荼”“郁壘”二神,用以辟邪鎮妖,后逐漸演變為書寫春辭、歲旦更換的習俗。
傳統上,五代后蜀孟昶“新年納余慶,嘉節號長春”被視為傳世最早的春聯。而敦煌藏經洞出土文獻中,已發現早于孟昶兩百余年的唐代桃符題辭:“歲日:三陽始布,四序初開。福慶初新,壽祿延長。又三陽□始,四序來祥。福延新日,慶壽無疆。”內容為新春祝福,以四言對仗寫成,需“書門左右”,是目前所見更早的春聯雛形。此外,古人還在門戶插“人面木辟邪”,驅邪納福。從木辟邪到紙桃符,形式更迭,守護家宅安寧的祈愿始終未變。
從西周歲尾慶典,到漢代邊塞臘祭分肉,到唐代敦煌桃符題辭,再到明清燈會社火,古人年俗根植于農業文明對時序的感知、對天地祖先的感恩、對社群團聚的渴望,始終圍繞著“團圓”“祈福”的核心。
今天,甘肅正月十五社火、九曲黃河燈陣,乃至天水手工長面,都是千年文脈的鮮活延續。形式雖變,對家庭的珍視、對美好的期盼從未改變。正如王安石筆下“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無論時代流轉,春節始終是中國人最隆重的儀式,這份藏在煙火里的精神密碼,代代相傳,成為民族永恒的文化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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