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歲末,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宣布成立“標準必要專利(SEP)工作組”,直接向USPTO局長JohnSquires匯報,旨在恢復針對SEP侵權的禁令、排除令等救濟的政策可預期性和執行力,提高專利權人的救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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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SEP能否獲得禁令救濟(如法院禁令或ITC進口排除令),美國政策多年搖擺不定。早在2013年,美政府曾聲明原則上限制FRAND承諾的SEP尋求禁令,而2019年特朗普政府又改采更支持禁令的立場。2021-2022年期間,政策聲明幾經起草和撤回,導致各方對SEP救濟前景感到不確定。
與此同時,司法層面受制于eBay案判例,法院對專利禁令采取了平衡標準,對于握有SEP的專利權人,法院往往考慮其FRAND義務而更加謹慎核發禁令。這種司法導向下,SEP持有人在美國獲得禁令的難度較高。而在全球范圍內,SEP糾紛又出現了反起訴禁令、全球費率裁決等新現象,標準專利許可環境復雜多變。
2025年12月29日,USPTO正式對外宣布組建“標準必要專利工作組”,由跨部門團隊組成,直接向局長匯報。USPTO官員表示,此舉旨在激勵創新,確保大小專利權人都能公平獲得強有力的專利保護。換言之,工作組的設立意在作為政策與執法工具的整合平臺,強化SEP相關專利救濟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
“當前SEP生態系統對創新者越來越不利。將技術納入標準的專利權人,正面臨其貢獻被貶值、權利界限不清、許可費率被系統性壓低的困境。”USPTO在公告中指出。從這個描述中可以清楚看到USPTO開始傾向于專利權人的態度。這也是與共和黨支持專利權人的態度一脈相承的。
組據USPTO介紹,該SEP工作組由專利局各職能部門人員組成,工作組將運用USPTO的一切可用職權,制定和提供SEP相關問題的政策解決方案,包括審查流程、上訴審理、政策研究等方面。這意味著USPTO準備從行政角度主動介入SEP治理,而不僅僅依賴法院判例的自然演變。
USPTO公告明確了SEP工作組的三項核心任務:
恢復專利權人救濟的強力性:
重申有效專利應得到強而可預期的執行與救濟。這實際上旨在澄清:即使涉及FRAND承諾的標準專利,只要其權利有效,權利人也有望獲得禁令等有力救濟,而非被特殊對待。USPTO認為當前過于薄弱和不確定的救濟手段需要糾正。
促進參與標準制定的廣度:探索激勵和支持更多主體參與標準制定組織的機制,尤其是中小企業的參與。讓中小創新者也有機會貢獻技術標準、享有專利收益,而不被大型企業壟斷標準制定過程。
加強利益相關方對話與許可透明度:建立與專利權人、實施者、標準組織等各方溝通渠道,了解各方面臨的挑戰并尋求解決方案;同時開發資源提高SEP許可談判和標準制定的透明度與可預見性。改進信息公開,例如明確哪些專利是真正的標準必要專利,減少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糾紛。
值得注意的是,USPTO強調該工作組將延續近期在SEP救濟方面的作為。例如,2025年6月USPTO曾在Radian MemorySystems訴三星案中提交“利益聲明書”,支持東德克薩斯聯邦法院針對涉嫌侵權的SEP頒發禁令救濟。USPTO在該聲明中明確指出:“當阻止侵權的臨時禁令可獲得性被不當地限制時,專利法核心激勵創新的機制就會被削弱”;并強調“在專利侵權案件中,不可挽回的損害很常見,因為專利價值難以量化,損害賠償難以計算”,即使專利權人自己不實施該發明也是如此。又如2025年11月,在ITC關于DRAM存儲器的337調查中,USPTO首次提交公共利益意見,明確主張“公共利益高度支持通過ITC排除令來執行有效專利權”,因為“沒有專利所賦予的獨占權,突破性創新將困在實驗室和車間,無法通過競爭性市場來到消費者面前”。這些表態顯示出USPTO對禁令和排除令正面立場。
USPTO組建SEP工作組,意味著美國的SEP治理正從過去主要依賴司法判例被動引導,轉向行政機構主動干預的新階段。這一轉向背后,有美國政府在全球技術標準競爭中的戰略考量。
可以預見,美國政府部門(USPTO及司法部等)將在重大SEP糾紛中更頻繁地發表意見或提交法庭陳述。過去,專利行政機構很少直接參與具體案件,而USPTO已表態會“有選擇且有影響力”地介入支持SEP權利人的救濟主張。因此,在一些關鍵訴訟或ITC調查中,我們可能更常看到政府提交支持禁令的意見書或公共利益評述。這種行政聲音的加入,將影響法庭對禁令救濟的衡量,讓SEP權利人的主張更有分量。
SEP工作組將促使標準專利許可雙方更加謹慎地開展FRAND談判。具體而言,專利權人在提出許可條件時需要準備充分依據,而實施者在還價或拒絕許可時也需舉證證明其行為符合FRAND原則。報價、反報價、技術信息披露等每一步都可能被納入監管視野,作為衡量一方是否“善意談判”的證據。隨著不遵守FRAND將付出代價這一信號逐漸明確,預期未來無論是專利持有人還是標準實施者,都將更加注重談判行為的合規性。例如,故意拖延談判、出價過低或不合理條件等拖延許可策略,可能更容易被認定為不誠信,從而使實施者面臨禁令風險;反之,專利持有人若開出明顯不合理要價,其尋求禁令的正當性也會降低。總體而言,FRAND談判中的證據規范將趨嚴。
對于通信、物聯網、汽車電子等高度標準化的行業,公司策略或將調整。在專利權人更易獲得強制執行手段的預期下,設備廠商和標準實施者若消極地與專利持有人談判,面臨的風險比過去更大。這可能推動一輪新的全球許可協議達成和專利收購熱,大型科技公司為規避禁令風險,或將加快與SEP持有人簽署交叉許可或加入專利池。同時,中小創新企業如果擁有SEP,也許更容易通過執法獲得價值,實現技術變現。然而另一方面,過強的禁令威脅可能提高下游廠商成本,進而傳導給消費者。
USPTO的SEP工作組作為政策與執法工具的集中平臺,下一步動向值得持續關注。工作組可能針對SEP禁令救濟發布官方指引或政策聲明,填補此前政策反復帶來的真空。這類指引若出臺,將為法院、ITC等機構處理SEP案件提供參考,提高救濟結果的可預見性。同時,它也會向產業界明確政府對FRAND談判和禁令適用的態度。例如,是否會重申或更新過去撤銷的政策聲明,使之在新形勢下正式生效,值得留意。
工作組可能召開公開研討會、聽證會或圓桌會議,邀請專利權人、標準實施者、標準組織代表、學者等參與。通過收集各方意見,工作組可進一步細化政策工具。例如,他們可能討論建立SEP信息登記和評估機制,或者制定FRAND談判行為準則等。
除了法院和ITC,USPTO自身的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也是SEP糾紛的重要戰場。新任USPTO局長已展現出強化專利權保護的意愿,例如近期親自介入一件IPR無效程序進行審查長官復議,考慮因為相關專利在ITC初裁被認定有效且具有商業成功而終止該IPR程序。這預示著USPTO高層可能對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PTAB審查施加更多監督。
總之,USPTO成立SEP工作組標志著美國在標準必要專利治理上新的動向:從被動司法審理轉向主動行政引導。這一舉措背后的信號非常明確,美國希望通過加強專利救濟來促進創新驅動的發展模式和標準領域的競爭優勢。對于法律專業人士、科技企業和決策者而言,這一轉向意味著未來SEP相關博弈規則的改變。在全球標準競爭日趨激烈的背景下,美國強化標準專利執法的效果如何,還有待時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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