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盧路
在司法的天平上,每一個案件都應承載著公平與正義的重量。然而,近日武漢一起借款案判決卻因當事人的實名舉報,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引發(fā)了公眾對司法公正的高度關注。
近日,武漢市民程汝兵(身份證號:4201***902xxxx)就其與譚金華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通過實名材料向武漢市紀委、監(jiān)委、檢察院等多部門舉報,請求對司法程序進行監(jiān)督,糾正錯誤判決,以彰顯司法公正。據(jù)公開訴訟材料顯示,該案歷經(jīng)一審(案號:(2022)鄂0102民初2024號)、二審(案號:(2022)鄂01民終18552號)及再審程序(案號:(2024)鄂01民申516號),雙方圍繞借條效力、債清算及審理程序等核心問題分歧顯著。
一張“借條”埋下伏筆
程汝兵與譚金華朋友關系。程汝兵稱,譚金華多次找他無息周轉(zhuǎn)資金,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2月16日期間,其先后通過銀行、公司、信用卡及家人賬號向譚金華轉(zhuǎn)賬共計840.972049萬元,而譚金華也向程汝兵轉(zhuǎn)賬955.59715萬元,相互抵扣后,實際程汝兵僅欠譚金華114.625101萬元。
程汝兵向法庭陳述,2021年12月16日,譚金華持事先打印好的借條(借條中就有“雙方其它往來款均已結(jié)算清楚,不存在任何爭議”這樣的句式),在武漢市江漢區(qū)世紀中心901室以恐嚇、脅迫的手段要求程汝兵簽字。程汝兵認為借條記載的情況并不屬實,便在借條上手寫注明 “以銀行轉(zhuǎn)賬為準!據(jù)實結(jié)算” 程汝兵說,他之所以這樣手寫修改借條內(nèi)容,實質(zhì)上是要否認譚金華為其準備的打印借條的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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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汝兵稱該借條系脅迫下簽字,但在簽字前他通過手寫注明的方式對借條進行了修改。
譚金華被指控虛假訴訟
譚金華拿到該借條40多天后,于2022年1月28日以465.4萬元的債權為由將程汝兵起訴至武漢市江岸區(qū)人民法院。
訴訟過程中,程汝兵向法庭提交了雙方往來的銀行轉(zhuǎn)賬,并向法庭強調(diào),程汝兵與譚金華互有賬務往來,實際程汝兵僅欠譚金華114.625101萬元。現(xiàn)在譚金華向程汝兵主張465.4萬元的債權,實際是譚金華僅拿自己對程汝兵的債權而不拿自己對程汝兵的債務斷章取義的主張對自己有利的權利。
此外,程汝兵還向法庭指出譚金華涉嫌虛假訴訟及詐騙,并舉報湖北某某律師事務所三名律師涉嫌參與起草、修改“問題借條”,為虛假訴訟炮制證據(jù)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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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汝兵將該證據(jù)提供給武漢市一審、二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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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汝兵與譚金華資金往來的部分截圖
程汝兵向法院提交的資金往來證據(jù)顯示實際債務為114萬余元。
此外,程汝兵指控譚金華涉嫌虛假訴訟及詐騙,并舉報湖北某某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涉嫌參與起草、修改“問題借條”,為虛假訴訟炮制證據(jù)。
程汝兵說,原告律師竟然當庭虛假陳述,故意隱瞞譚金華從湖北某銀行貸款150多萬后,再高利轉(zhuǎn)貸給他,他當庭提出刑事高利轉(zhuǎn)貸經(jīng)營罪嫌疑,一審、二審、再審法官視而不見,其中貓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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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庭審筆錄
以上為一審庭審筆錄,證明原告律師隱瞞事實真相,虛假陳述:
一、原告出借資金來源:自有。實際上是來源于湖北某銀行。二、還款情況?沒有償還任何款項。實際上,程汝兵償還其先后通過銀行、公司、信用卡及家人賬號向譚金華轉(zhuǎn)賬共計840.972049萬元。
兩級法院的判決遭質(zhì)疑
一審判決(2022年9月5日):武漢市江岸區(qū)人民法院判決程汝兵償還譚金華借款465.4萬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由程汝兵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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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江岸區(qū)人民法院判決
二審判決(2023年1月11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部分判決,改判程汝兵償還394萬元,二審案件受理費由程汝兵承擔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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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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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調(diào)查筆錄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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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調(diào)查筆錄 (部分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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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調(diào)查筆錄 (部分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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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調(diào)查筆錄 (部分截圖)
程汝兵稱,其在庭審中提交的銀行流水及賬務明細足以證明實際債務,但法院未予采信,亦未進行清算,導致判決與事實嚴重不符。
當事人面臨重大損失
自2023年10月起,程汝兵通過郵寄信件、網(wǎng)上平臺、走訪等方式向武漢市紀委、湖北省紀委等多部門反映問題,至今已595天未獲妥善處理或明確回復。其稱案件導致公司瀕臨破產(chǎn)、近千萬元資產(chǎn)被處置、近5000萬元應收賬款無法回收,生活及經(jīng)濟遭受嚴重影響。程汝兵已提交《信訪督辦申請書》請求督辦法官行為及案件審理問題,目前仍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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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紀委舉報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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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江岸區(qū)人民法院蘇江院長的舉報材料
法律程序與期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各級法院、檢察院對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有權啟動再審或抗訴程序,虛假訴訟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程汝兵呼吁湖北省及武漢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啟動監(jiān)督程序,督促司法機關對案件證據(jù)采信、程序合法性進行審查,推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糾錯。同時期待紀檢監(jiān)察機關介入調(diào)查指控線索,確保司法公正。
一樁簡單的借款案,竟然遭遇離奇的判決爭議,究竟誰在隱瞞真相?媒體將持續(xù)關注案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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