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十多年的歷史編輯,我時刻感受著“中國式辯證法”的無窮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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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商鞅暴政害民,會有人留言來教育:
“要辯證地看問題,任何事情都有它的兩面性,商鞅變法有殘忍的一面,但它讓秦變強,統(tǒng)一六國,結束了分裂。”
談漢武帝執(zhí)政造成“天下戶口減半”,會有人留言來教育:
“要一分為二辯證地看問題。漢朝老百姓是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但打敗了匈奴,才有了我們今天作為漢人的榮光。”
談中醫(yī)典籍里的“上吊繩治癲狂、吃白云治啞癥”很荒唐,會有人留言來教育:
“中醫(yī)典籍還是要辯證地去看,不能生搬硬套,去其糟粕,取其精華。”
談陰陽五行理論不能治病,會有人留言來教育:
“任何事物都要辯證的看待啊!這么基本的哲學素養(yǎng)都不會啊!”“要辯證看待事物和問題。一棍子打死,那就是胡說八道了。”
談大政客犯下的歷史錯誤,會有人留言來教育:
如此種種
這沒法不讓人想起那篇廣為流傳的文章——《辯證法與放屁》。文章的作者虛構了這樣一個故事:
上課時,我放了一個屁——很普通的屁。既不很臭,當然也絕對不香。
可怕的是,教授正在講辯證法。
“請你自己對這個屁作一下判斷,”教授說,“它好還是不好?”
我只得說:“不好。”
“錯了,”教授說,“任何事物都由矛盾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
“那么說它好也不對了?”我問。
“當然。”教授說。
“它既好又不好。”
“錯了。你只看到矛盾雙方對立斗爭的一面,沒有看到他們統(tǒng)一的一面。”
我只好認真看待這個嚴肅的問題,仔細想了想說:“這個屁既好又不好,但不好的一面是主要的,處于主導地位。”
“錯了。你是用靜止的觀點看問題。矛盾的雙方會相互轉換,今天處于主導地位一面,明天可能處于次要地位。”
“你是說明天全人類會為了我的這個屁歡呼雀躍嗎?”
“不盡如此,但不能否認這種發(fā)展趨勢。”
我愣了好大一會兒,只得硬著頭皮說:“我的屁既好又不好,既不好又好。今天可能不好,明天一定會好。今天可能很好,明天也許會不好。”
故事很荒誕對不對?
然而,一旦把故事中的“上課放屁”,替換成“商鞅暴政”、“漢武帝戶口減半”、“上吊繩治癲狂”、“陰陽五行理論不能治病”、“大政客犯下歷史錯誤”,可就鮮少有人覺得荒誕了——在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任何事物都由矛盾組成,有它不好的一面,肯定有它好的一面”、“你只看到矛盾雙方對立斗爭的一面,沒有看到他們統(tǒng)一的一面”、“你是用靜止的觀點看問題。矛盾的雙方會相互轉換,今天處于主導地位一面,明天可能處于次要地位”,這些套話,簡直可以說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無往而不利的大殺器。
為什么會這樣?“中國式辯證法”究竟錯在了哪里?
最近讀鄧曉芒教授的《哲學史方法論十四講》,見到書中有一段很精辟的解釋:
“辯證法講矛盾,就是自己和自己的矛盾,這是最根本的矛盾,然后發(fā)展出了兩個對立面。真正的辯證法、西方發(fā)展出來的高級辯證法應該是這樣的。但是中國的辯證法沒有進入這一層次,它總是一開始就給定了一個東西,然后發(fā)現(xiàn)它是由兩個部分所組成的,這個組成也是給定了的,本來就有,也許你開始看不出來。……既然這東西本來就有兩個東西,那么你就可以加一個東西進去,所謂‘摻沙子’,把這個對立面摻進去,使它成為一個對立面,這就成為了一種操作的技法、一種技巧。辯證法在中國變成了‘變戲法’,就是因為這一點。它是一個既定的東西,你當然可以人為地改變他,不是那個東西自己要把自己否定,變成另外一個東西,而是由于受到某種外在的干擾,所以它就變成了另外一個東西。我們?yōu)榱耸顾蔀榱硗庖粋€東西,可以加入一種外在的干擾,就是摻沙子、丟石頭,×××發(fā)明了一系列這樣的技法,這就是我們講的變戲法,就是一種技巧。如何在兩個對立面保持平衡,然后由一個第三者去支配、在后面去操縱,這就成為了一種權術。其實自古以來就是這樣理解的,老子的辯證法就是一種陰謀權術。”(鄧曉芒,《哲學史方法論十四講》,重慶出版社,2015,第146~147頁)
就哲學意義而言,這段話其實很通俗了。我不揣淺陋,再給它稀釋一下:
在蘇格拉底、柏拉圖的時代,“辯證法”是一種討論問題的方法,如其字面意思,旨在“以辯論的方式來證實或者證偽某種觀點”,這種辯論以促成彼此理解、達成共識為目的,一般稱之為“古典辯證法”。與之相反的是“雄辯術”,一種直接拿結論砸人、旨在壓倒對方獲取勝利的辯論技巧。
顯然,這種“古典辯證法”與所謂的“中國古典辯證法”——事物有陰就有陽、事情有好就有壞,完全是兩碼事。
現(xiàn)代辯證法借鑒了柏拉圖時代的“辯證”一詞,重點關注事物自身的變化。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河流在變化,前一刻的河流與后一刻的河流,在水量、河床寬度、深度等方面,均會出現(xiàn)雖細微但必然存在的變化,后一刻的河流,已非前一刻的河流,二者構成了一堆矛盾,后者取代了前者,構成了對前者的否定。因為后一刻的河流是從前一刻的河流發(fā)展而來,所以二者雖然存在取代關系,但又是統(tǒng)一的。這就是所謂的“自己和自己的矛盾”,對立、統(tǒng)一同時又處在發(fā)展之中。
但“中國式辯證法”的操作模式完全不同。中國的“辯證法專家”,會像將“氣”切割成“陰”、“陽”兩面一樣(即所謂的“陰陽一氣”),先把這條河流切成概念相反的兩塊(比如清、濁),然后說這兩塊東西,既對立又統(tǒng)一,還處在運動中,可以互相轉化。
所以,黑格爾的辯證法(盡管他未曾給辯證法下過明確的定義)是一種認知事物的方法論。“中國式辯證法”卻成了一種愚弄人、搗糨糊的權術。
比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個典故,迄今為止仍廣泛出現(xiàn)在中國的各種談辯證法的學術著作之中,這些著作很樂于將之作為直觀感受何謂“辯證法”的極佳案例。
事實上,這個寓言和真正的辯證法,半毛錢關系也沒有——塞翁丟馬(禍)、馬帶回野馬(福)、野馬摔斷塞翁兒子的腿(禍)、斷了腿不用去服兵役送死(福),這根本是四件不同的事(只不過當中同時有“馬”這個元素),而真正的辯證法,它關注的是“自己和自己的矛盾”,是后一刻的河流與前一刻的河流的對立、統(tǒng)一與轉化,不是摻入一大堆外部因素(附近有野馬、兒子愛騎馬、朝廷要打仗)——也就是鄧曉芒教授所謂的“我們?yōu)榱耸顾蔀榱硗庖粋€東西,可以加入一種外在的干擾”,然后把四件不同的事,攪和在一起,進而把“失馬”這件壞事,攪成一鍋是非不分的漿糊。
簡言之,“塞翁失馬”這個故事里,沒有任何的辯證法可言,有的只是各種不可預知的因素對人的命運造成的不可預知的影響。把這些不可預知的因素造成的不可預知的結果,當成“辯證法”,當成一種規(guī)律,是一種赤裸裸的流氓邏輯。
至于在“商鞅暴政害民”、“漢武帝戶口減半”、“上吊繩治癲狂很荒唐”、“陰陽五行理論不能治病”、“大政客犯下歷史錯誤”那些文章下留言“要辯證地看問題”者,其實是連“中國式辯證法”的邊也沒摸到,僅僅是被“凡事都有好壞兩面”這種廢話給洗了腦,渾然忘了如果自己活在商鞅、漢武時代,被信奉陰陽五行的傳統(tǒng)醫(yī)師診斷,多半會成為“戶口減半”中的一份子。
轉自公眾號:螢火蟲的微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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