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羊城晚報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知識產權多元解紛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備受關注的“同人作品第一案”,廣東法院創新“消除影響”替代履行方式妥善化解。
楊某創作的校園愛情小說,使用了知名武俠小說作家查某某經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等元素。查某某認為楊某侵害其改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還侵害其角色商業化權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楊某等停止侵權、刊登聲明以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20萬元。訴訟期間,查某某去世,其訴訟地位由遺孀林某某承繼。二審判決楊某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林某某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88萬元等。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申請再審。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各方圍繞“同人創作的法律邊界”“著作權項下各類權利的侵權認定標準”“停止侵害的具體履行方式”以及“消除影響如何實現”等爭議焦點逐一進行磋商,并以向社會發布調解結案信息的方式替代楊某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打破調解僵局,促成各方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調解結案。
據介紹,由于著作權侵權案件涉及人身權,權利人往往堅持主張賠禮道歉、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而侵權人則對此強烈抗拒,這種分歧成為該類案件調解的難點、卡點。本案創新責任宣示載體以及替代履行方式,打通和解“最后一公里”,為化解同類糾紛提供了借鑒與參考,有利于促進作品創作與文化繁榮。
記者了解到,為深入推進知識產權糾紛實質性化解,2025年廣東法院共調撤各類知識產權案件7萬余件,同比增長超三成。
該案源于江南早年創作的校園小說《此間的少年》。作品大量使用了金庸《射雕英雄傳》等多部經典武俠小說中的郭靖、黃蓉、令狐沖、喬峰等人物名稱、關系以及性格特征等元素,且案外某出版社最初出版的版本副標題為“射雕英雄的大學生涯”。金庸以作品涉嫌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于2016年7月訴至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請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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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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