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佛山市自然資源局正式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圍繞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強化鄉村用地保障、完善資源配置機制、豐富產業空間多元化供給、存量空間高效盤活五大板塊,推出24條改革措施。
《實施意見》涉及多種工業用地供應方式的創新。地價優惠方面,對鄉村振興文旅項目、優先發展產業項目、未來產業項目,出讓起始價可按不低于基準地價的70%確定。分期付款方面,符合條件的未來產業項目,首付50%即可開發報建,余款最長兩年內付清,不計利息;繳納首期價款后,就能辦理規劃、施工許可證,實現“拿地即開工”。
彈性年期方面,企業可根據自身生命周期,選擇20年、30年或50年等不同出讓年期,地價按比例折算,避免“一刀切”買50年造成資金沉淀。
使用權續期方面,對于符合空間管控、產業政策、安全環保要求的工商業用地,到期后可以續期,并且企業可以在彈性續期標準范圍內自主選擇續期年期,形成穩定預期。
新政允許近期不出讓、但基礎設施完備的土地,以租賃方式開展過渡性開發利用,租期5至15年。可以用于建設臨時足球場、停車場、充電樁、菜市場,甚至小型的倉儲物流中心。政府鼓勵采用低成本、模塊化建筑,但明確不得建住宅。
新政明確,對于地上有保留價值的建筑物(包括在建工程),在權屬清晰、滿足建筑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土地和建筑物一并出讓。新業主拍下后,憑相關文件可直接辦理產權登記或變更施工許可,繼續開發建設。這相當于給“半拉子”工程接通了“續命”的管道。
新政允許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不影響相鄰關系的前提下,臨時改變使用功能,用于養老、醫療、文化創意、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民生和新興業態。
《實施意見》提出,對于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硬化地面、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生態景觀、棧道、觀景平臺,以及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的公共廁所、停車場等農村基礎設施,可由項目方與土地權利人直接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按原地類管理,無須辦理農轉用手續。
對于城市開發邊界外、零星分散的鄉村振興項目(單個不超過30畝),可實行“點狀供地”,即需要多少地,就報批多少、供應多少,打破了過去必須成片開發的模式。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組團拿地和“產業鏈”供地。一方面,支持企業以聯合體方式參與工業用地競買。企業在競買前約定好出資份額和產權比例,建成后,工業廠房可按該比例直接首次登記到各家企業名下,配套設施則登記為共有。另外一方面,對屬于同一產業鏈關鍵環節需要整體布局的項目,可將關聯地塊納入一個掛牌公告進行出讓。
《實施意見》還允許已完成履約監管要求的存量工業用地,如果存在“用而未盡”且具備獨立用地條件的部分,可以分割轉讓,或者由政府收儲再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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