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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路上“坑”不少
為了讓大家玩得更安心、花得更明白
綿陽市文廣旅局特別轉載了文旅部推出的
《旅游避“坑”指南》
購買團隊旅游產品時
有必要簽合同嗎?
簽合同又該注意哪些方面細節?
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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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游客劉某在某網站搜索旅游線路,報名參加某旅行社組織的“國慶黃金周五日游”,團費800元,未簽訂書面旅游合同。行程中,旅行社擅自轉團,隨意變更旅游行程,帶領游客前往購物場所購物。5天行程下來,景點沒去幾個,大部分時間被困在購物店里,錢沒少花,還沒玩好,旅游體驗非常差,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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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游客楊某一家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團隊旅游,費用共計10000元,旅行社開具了一張收據,未與楊某簽訂旅游合同。行程中,承諾的四星級飯店沒有兌現,導游擅自安排自費項目,誘導游客購物。楊某向當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投訴,由于雙方沒有簽訂旅游合同,導致難以維權。
“坑”在哪里?
購買旅游產品時,若未與旅行社簽訂書面旅游合同,或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交通、住宿、餐飲、自費項目等重要內容,會導致法律責任不明確,遇旅行社擅自變更行程、增加購物環節、轉團拼團等問題,會造成游客權益難以保障。
如何避“坑”?
建議廣大游客購買團隊旅游產品時,規范簽訂2026年版團隊旅游合同,推薦優先使用電子合同,重點關注合同中的企業信息、產品價格、服務內容、行程安排、附加費用、退費條件、拼團轉團規則及違約責任等關鍵信息。
綿媽提醒廣大游客:
網絡里面有門道,無證經營不可靠;
簽訂合同很重要,資質線路先看好;
低價旅游是誘導,餡餅不會天上掉;
免費旅游看似好,坑蒙拐騙少不了;
廣告吹得比天高,虛假宣傳把人套;
破財消災太可笑,封建迷信惹煩惱;
公序良俗不可違,文明旅游是塊寶;
安全風險要記牢,出行安全最重要。
編輯:曾秀云
審核:梁丹蕾 王躍璇 李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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