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又投票了,結果還是一樣,沒攔住特朗普對伊朗動武的權力。當地時間4月15日,參議院就一項限制特朗普對伊軍事攻擊權力的決議案投票,47票同意,52票反對,決議沒通過。這已經是第四次了,四次都沒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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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事兒說清楚,這個決議案到底是干嘛的?其實很簡單,就是民主黨提出來的,想讓特朗普趕緊結束對伊朗的軍事行動,以后再想對伊朗動武,必須先經過國會同意,不能他自己說了算。畢竟美國憲法里寫得明明白白,只有國會才有宣戰的權力,總統沒這個資格。
這次投票有個特殊背景,就是國會剛休完會,而且美伊剛達成了兩周轉瞬停火。本來大家以為,停火期間,參議院能通過這個決議,給雙方降溫,沒想到還是沒成。投票結果基本就是按黨派來的,共和黨在參議院占53席,大部分都投了反對票,民主黨這邊基本都投了同意票,還有1名共和黨議員棄權,差距不算特別大,但就是沒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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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會問,都第四次否決了,之前幾次是什么情況?我整理了一下,今年3月份就已經投了三次,第一次3月4日,47票贊成、53票反對;第三次3月24日,還是47票贊成、53票反對;第二次具體時間沒詳細說,但結果也一樣,都是沒通過。這次4月15日,反對票少了1票,變成52票,還是沒成。
這里就有個爭議點,特朗普對伊朗的軍事行動,到底合不合法?民主黨這邊一直說不合法,說他沒經過國會授權,就是在發動“非法戰爭”,繞過國會獨斷專行,所以才一直提這個決議案,想限制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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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共和黨和白宮不這么認為,他們說特朗普的行動,是針對伊朗帶來的“迫在眉睫的威脅”,這么做是為了美國的國家安全,符合《戰爭權力法》的規定。《戰爭權力法》是1973年制定的,里面說,總統只有在美國遭到攻擊,或者面臨馬上要發生的威脅時,才能不用國會授權,采取有限的軍事行動。兩邊各說各的理,誰也不服誰。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四次都沒通過,民主黨是不是就放棄了?其實沒有。參議院少數黨領袖舒默已經明確說了,只要美伊的沖突不停,他們就會一直推這個事,每周都提新的議案,直到能通過為止。
但說實話,短期內想通過,難度真的很大。首先共和黨掌控著參議院,票數上就不占優勢,每次投票基本都是按黨派劃線,民主黨想爭取足夠的贊成票,很難。就算僥幸通過了,特朗普作為總統,也大概率會動用總統否決權,把決議案推翻,最后還是白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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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投票結果,其實也能看出來,特朗普對伊軍事行動的主導權,又鞏固了一些。雖然美伊現在有兩周轉瞬停火,但誰也不知道停火能維持多久,畢竟特朗普手里還握著動武的權力,不用經過國會同意,隨時都有可能再次采取軍事行動,美伊沖突升級的風險,還是沒降下來。
總結一下就是,參議院四次試圖限制特朗普對伊動武權,都失敗了。民主黨還會繼續推進,但短期內沒什么希望。特朗普現在對伊軍事行動,還是自己說了算,美伊局勢能不能穩定,還是個未知數。不用猜來猜去,事實就是這樣,四次否決,沒攔住,后續還得接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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