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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初七。
今天是2026年4月14日。
2026年4月11日一則招聘公告,24小時內從發布到致歉、從爭議到撤銷——云南農信社近日的招錄經歷,為所有用人單位劃下了一條醒目的刻度線。
招聘要求“全日制碩士、28歲以下,男性身高185cm以上、女性175cm以上,還得持有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精通籃球排球足球”,這樣的“硬門檻”“特殊要求”一經發布,便迅速被全國網友“罵”上熱搜。迫于輿論壓力,4月11日,云南農信社發布更正說明,取消所有爭議性條件,向公眾致歉,并承諾后續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表面上看,事件以“道歉+取消”收場,但一個根本性的追問并未得到回答:一家銀行網點的普通崗位,為何需要國家二級運動員證和苛刻的身高門檻?此前,該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曾以“各單位有招聘自主權”做出回應,但無法解釋為何設置這樣的“特殊”招聘要求。我們直知道國企招聘用的都是公共資源,這必然是承擔著比私企更高的公平性要求,存在“自主權”和用人要求,但是從來不是想怎么招就怎么招。如果將這些“特殊要求”與金融業務毫無關聯的條件層層疊加,這很難不讓人聯想到“蘿卜崗”——為特定人選量身打造的“蘿卜坑”。
公眾反感的從來不是某個機構的特殊招聘需求和要求,而是藏在“反差表述”背后可能存在的不公。一個基層營業網點崗位的招聘需求,從基層支行申報到省聯社審批,需經人事、業務、合規等多部門層層審核。若每一個環節都能履職盡責,對“為何要求二級運動員”“身高限制的依據是什么”提出質疑,這類“離譜條款”可能根本無法順利走完流程、更不可能對外發布。
道歉是必要的,但遠遠不夠。公眾真正想知道的是:這些條件究竟從何而來、經過了怎樣的決策程序?如果確實存在程序問題,相關責任人是否受到了處理?一句“考慮不周”的道歉和一份緊急更正公告或許還不能打消大家的疑慮,如果缺乏對決策流程的追溯與公開,招聘中的“公開公平公正”就仍然停留在紙面承諾上。事實證明無論是企事業單位還是私企招聘一定需要謹慎對待且客觀公正,只有當每一個崗位的招錄條件都能經得起陽光下的審視,就業市場的信心才能真正立得住、行得遠。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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