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民參與禁種鏟毒工作的倡議書
市民朋友們:
長期以來,您對禁毒事業的默默守護和積極參與,是我們筑牢防毒長城最堅實的基石。在此,我們謹向每一位為守護“無毒山東·凈土齊魯”付出努力、給予支持的朋友,致以最誠摯的敬意與感謝!
時值毒品原植物生長關鍵期,為徹底凈化社會環境,進一步加強全市禁種鏟毒工作,堅決遏制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行為,確保實現“零種植”“零產量”的工作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山東省禁毒條例》等有關規定,日照公安向全市人民倡議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禁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嚴禁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
二、嚴禁任何餐飲行業、食品生產經營者或個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籽、罌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動鏟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以及罌粟殼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罰。
四、凡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且不主動鏟除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動鏟除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種植的罌粟一律強制鏟除。
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鏟除。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鏟除,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日照公安提醒市民朋友們遵紀守法、遠離毒品,堅決不種植、不買賣、不食用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共同打造綠色、健康、平安的無毒家園。如果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等情形,請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查證屬實即給予獎勵,并為舉報人嚴格保密。種毒違法、種毒必鏟、種毒必究!
來源:日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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