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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廣州的區女士在直播間花4500元買了只二手奢侈品包。客服提前打預防針:二手商品,非真假問題不退不換。結果包到手,背帶處顏色明顯不對——像是補過色。區女士拒收、申請退貨,賣家咬死約定不放。最后鬧到法院。
廣州互聯網法院的判決,給這類糾紛劃了條清晰的線:看賣家是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做生意。
如果是個人偶爾出閑置,買賣雙方平等,按合同法來,沒法定事由確實退不了。但區女士碰上的這家,專門做二手奢侈品生意,屬于經營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管的就是這種關系——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法定權利,不是賣家一句"不退不換"就能抹掉的。
當然,法律也留了口子。生鮮、報紙、拆封的音像制品這些,確實不適合退。但一只二手包,退回去不會爛掉,也不會過期,更不會因為被看兩眼就貶值。法院認定,這包不屬于"不宜退貨"的范疇。
關鍵還在知情權。賣家給的細節圖沒拍到背帶色差,售前也沒提補色的事。這相當于把瑕疵藏進陰影里,等買家自己發現。
最后區女士拿到退款。判決書里有個細節:經營者可以事先約定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但前提是商品確實"不宜退",且消費者下單時確認過。兩樣都沒做到,格式條款就是廢紙一張。
這個案子5月之后更有參照意義了——新規把"以營利為目的"的二手交易進一步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以后在直播間淘二手,先看賣家是偶爾清衣柜,還是專業倒貨。前者看運氣,后者至少有七天冷靜期兜著底。
區女士后來接受采訪時說,她現在還留著那只包的直播間截圖,"色差在濾鏡里根本看不出來"。技術讓瑕疵隱形,但法律得讓它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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