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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固陽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先消費、后付款”的“白條”逾期還款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某信息技術公司剩余貨款及違約金,為信用消費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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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王某系是線上商城注冊用戶。2022年,被告通過線上實名認證方式與原告簽訂了《白條信用賒購服務協議》等協議,約定由原告為其提供“先購物、后付款”的信用賒購服務,明確逾期違約金為日利率0.015%。協議簽訂后,同年7月被告通過白條賒購方式購買三部手機,分12期還款。王某收到貨物后,起初還能按期還款,但僅償還了幾期后便不再履行還款義務,尚欠9,884.24元貨款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訴至固陽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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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通過線上實名認證方式簽訂的《白條信用賒購服務協議》等,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被告在下單收到貨物后,未按承諾的付款期限支付全部貨款,僅支付部分款項,其行為顯屬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故依法判決被告王某向原告支付剩余貨款9,884.24元及相應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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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法
隨著信用消費模式的普及,類似因“賒購服務”引發的糾紛逐漸增多。需明確的是,互聯網金融賒購服務實質上是受法律保護的電子合同關系,用戶通過線上簽約即與服務機構建立了明確的權利義務關系。分期付款雖降低了單次支付門檻,卻容易讓人忽視真實支出,導致債務累積。一旦逾期不還,消費者不僅需承擔還本付息及違約金責任,逾期記錄更可能被納入個人征信系統,影響未來房貸、車貸、信用卡等金融服務;若經法院判決后仍不履行,還可能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面臨限制高消費等后果。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簽訂協議前務必仔細閱讀條款,明確還款日、違約金、征信授權等關鍵內容;消費時應量力而行,理性規劃,避免盲目沖動;唯有嚴格履約,才能守護好個人信用這一寶貴“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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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審管辦 王德力
簽發:石慧
編輯:固法融媒體工作室
審核:朱麗娜 楊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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