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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與《禮記》
之社會學的研究·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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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宅(1900-1985),字仁齋,河北省遷安縣白塔寨村人。著名社會學、人類學、民族學、民俗學家,原四川省政協委員。一生專治民族學、宗教學、社會學和藏學的研究,著有《藏族宗教史之實地研究》《宗教與邊疆建設》《巫術與語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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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禮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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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的起源,自于人情。《問喪篇》述說等等條目而后,就說那是“人情之實也,禮義之經也,非從天降也,非從地出也,人情而已矣”。人情之最易見到的是飲食男女以及言談行為,故《禮運》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昏義》說“夫禮,始于冠,本于昏,重于喪祭,尊于朝聘,和于鄉射”;《曲禮上》說“修身踐言,謂之善行,行修言道,禮之質也”。
中國說話的慣例,多好將一件很簡單明了的事說得很神秘。神秘的緣故,就是用的字眼籠統,輾轉?繹,含意愈遠。另一原因,就是好用形而上的根據。例如《禮運》所說孔子之言:“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若將天道人情看作自然律和生理、心理、社會等現象,則是很自然的,很科學的。但是普通對于天道先王等字眼附會聯想得太多,則不免要使這些話有了麻醉的氛圍。至于《禮器》的“禮也者,合于天時,設于地財,順于鬼神,合于人心,理萬物者也”等話,更不免神秘些。但其下面緊接著的話,則頗似乎現代的文化決定論(cultural determinism)或歷史唯物論(historical materialism),“是故天時有生也,地理有宜也,人官有能也,物曲有利也……居山以魚鱉為禮,居澤以鹿豖為禮,君子謂之不知禮”,“天不生,地不養,君子不以為禮”,這是很合理的,但加上一句“鬼神弗饗也”則又糟糕了。我們生在現代,絕對不該用現代的眼光,以為古人在古時所說的沒有道理,因為當時的用處與社會價值,并沒有什么不好,竟或是很好。不過現代的國粹家活在現代,死不肯脫去古時死殼,硬要將些死殼加在活人身上,那就未免缺德,所以我免不了要辭而辟之。
說禮似有文化決定論,并非牽強,有時真將禮說得等于文化了。《檀弓下》引子游的話曰:“禮有微情者,有以故興物者。有直情而徑行者,戎狄之道也,禮道則不然。”直情徑行是天然狀態(state of nature),禮道是用人為品節的功夫。那么,和人類學家將天然加上人為就等于文化,不是一樣嗎?《禮器》引孔子的話,以為“禮也者,物之致也”,“先王之制禮也,因其財物而致其義焉”;《仲尼燕居》也說:“禮者何也?即事之治也”;《禮器》又說:“故作大事必順天時,為朝夕必放于日月,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是故天時雨澤,君子達饔(按:wèi,意勤勉)焉”。這還不是唯物的文化決定論嗎?
《禮器》又有“禮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這不過是說文化愈發達,則去天然狀態愈遠;因為底下緊接著說:“君子之于禮也,非作而致其情也,此有由始也。是故七介以相見也,不然則已愨(按:què,誠實);三辭三讓而至,不然則已蹙(按:cù,局促不安的意思)。”然而泥其字義,竟或與“人情而已矣”的話相矛盾,成為后來越講禮越不近于人情的習氣的張本。
不過禮有兩方面,一面以人情為本,一面以節儀為文:“無本不立,無文不行”(《禮器》)。時異勢變,禮有不合者可以改革,原本缺乏者可以創造;因為我們被告訴說:“禮,時為大,順次之,體次之,宜次之,稱次之。堯授舜,舜授禹,湯放桀,武王伐紂,時也”(《禮器》);“禮也者,義之實也,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禮運》);“道不還人,人之為道而還人,不可以為道”(《中庸》第十三章)。
至于《中庸》(第二十八章)所說“雖有其位,茍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茍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則為后人所偏重,禮乃成了專利品而莫敢向邇。這因為《中庸》雖是《禮記》之一部,但自取出,列為四書之一,廣告性和暗示性便從而較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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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禮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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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春市圖卷》中的兩人相拜(丁觀鵬繪)
禮的功用有積極增進福利的,有消極防阻禍害的,有為客觀之測量標準的。
第一,有禮始可使人異于禽獸。“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按:yōu,泛指牝獸),是以圣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于禽獸”(《曲禮上》);“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此大亂之道也,是故先王制禮樂以為之節”(《樂記》)。(禮之社會價值是顯然的。但是若假想在禮之先就有圣王想到禮的必要,則是不可能的事。至多也不過是有了禮,見到利益,加以肯定罷了。若已有禮,已經別于禽獸,而有圣王作,制定禮制,那是很自然的事。又是溯源,又是解釋后來肯定民風的禮或制定政令的禮,混在一起談,是不被文化學者所允許的事。古書之稱圣王者多類此,宜分看。)這與人類學所說,頗相暗合:“文化的萌芽,就包含著本能的抑制……亂倫試探,是人類不得不盡量抑制的,因為亂倫和有組織的家庭生活是不相能的事”(馬林諾夫斯基:《兩性社會學》,第182-183頁)。
第二,有禮可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曲禮上》)。因為有禮則“毋不敬,儼若思,安定辭,民安哉”(《曲禮上》)了。
第三,禮的積極功用,在乎它是人的大端,“所以講信修睦而固人肌膚之會、筋骸之束也;所以養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達天道,順人情之大竇也。……故壞國喪家亡人,必先去其禮”(《禮運》)。《禮器》也說:“大備,盛德也。禮釋回,增美質:措則正,施則行。其在人也,如竹箭之有筠(按:yún,竹子的青皮,此處引申為竹子的別稱)也,如松柏之有心也……故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故君子有禮,則外諧而內無怨。”
第四,禮可以成功政治家的勢力:“茍無禮義忠信誠愨之心以蒞之,雖固結之民,其不解乎?”(《檀弓下》)孔子說:“明乎郊社之義,嘗禘之禮,治國其如指諸掌而已乎。”(《仲尼燕居》)《禮運》又有:“是故禮者,君之大柄也……禮無列則士不事也;刑肅而俗敞,則民弗歸也,是謂疵國。”《禮器》也有:“君子之行禮也,不可不慎也,眾之紀也,紀散而眾亂。”
第五,欲知人,必由禮。《禮器》說:“無節于內者,觀物弗之察矣,欲察物而不由禮,弗之得矣。”“祀帝于郊,敬之至也;宗廟之祭,仁之至也;喪禮,忠之至也;備服器,仁之至也;賓客之用幣,義之至也:是故欲觀仁義之道,禮其本也。”《禮運》所說更精警:“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故欲惡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測度也,美惡皆在其心,不見其色也:欲一以窮之,舍禮何以哉?”這等用禮來準備主觀的考察能力,和客觀考察標準,比國人所習慣用的“誅心之論”,精美得許多。
第六,欲防敗,必由禮。《坊記》引孔子的話:“小人貧斯約,富斯驕。約斯盜,驕斯亂。禮者因人之情而為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夫禮,坊民所淫,章民之別,使民無嫌,以為民紀者也。”“大為之坊,民猶逾之,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用節文養成習慣,以為預防,不使任情,正是文化之所以異于本能的地方。普通談理想很好,一旦遇見執行理想的時機,反倒失敗,就是因為沒有習慣的素養之故。人是習慣的動物,不是理想的動物;怎樣理想化,若無習慣作根據,也是要臨陣便“棄甲曳兵而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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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禮的資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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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禮之道,是要用恭敬,撙節,退讓的(《曲禮上》)。
行禮所需的事物,要求其方便。“貧者不以貨財為禮,老者不以筋力為禮”(《曲禮上》)。禮本來是“因其財物而致其義焉”的(《禮器》),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
禮有以多為貴的,因為“外心者也。德發揚,詡(按:yì,輔助)萬物,大理物博……故君子樂其發也”。如廟數豆數之尊者愈多是。有以少為貴的,因為“內心者也。德產之致也精微,觀天下之物無可以稱其德者……是故君子慎其獨也”。如天子無介,祭天用特牲是。有以大為貴者,有以小為貴者,有以高為貴者,有以下為貴者,有以文為貴者,有以素為貴者,——都是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因情節制宜;宜就是“稱”,“孔子曰:禮不可不省也。禮不同,不豐不殺。此之謂也——蓋言稱也。”(《禮器》)
“稱”的客觀標準就是:“舉其定國之數,以為禮之大經。禮之大倫,以地廣狹;禮之薄厚,與年之上下。是故雖大殺,眾不匡懼,則上之制禮也節矣。”(《禮器》)
柳若勸子思慎母喪,子思答曰:“吾何慎哉?吾聞之:有其禮,無其財,君子弗行也;有其禮,有其財,無其時,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檀弓上》)“子游問喪具,夫子曰:有,毋過禮;茍亡矣,斂首足形,還葬,縣棺而封,人豈有非之者哉?”(《檀弓上》)
禮固要節文為之具體表現,但“禮之所尊,尊其義也”(《郊特牲》),所以孔子說:“師爾以為必鋪幾筵,升降酌獻酬酢,然后謂之禮乎?……言而履(按:lǚ,實行)之,禮也。”(《仲尼燕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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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禮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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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中庸
禮不好高騖遠,求其無過無不及而已。故《中庸》說(第二章):“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又說(四章):“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過之,愚者不及也。”子貢問:“敢問將何以為此中者也?”孔子就答說:“禮乎?禮,夫禮所以制中也。”(《仲尼燕居》)
因為要求中庸,所以“敖不可長,欲不可縱,志不可滿,樂不可極”(《曲禮上》);所以“禮從宜,使從俗”(《曲禮上》);所以“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檀弓上》)。這無怪乎莊子要罵斷鶴續鳧之為摧殘本性了。
因為要求中庸,所以凡事不走極端,即行禮都不要太拘泥,更不用說禮在定義上就是制中的了。孔子說:“先王制禮,過時弗舉,禮也……故君子過時不祭,禮也。”(《曾子問》)“喪事雖遽不陵節,吉事雖止不怠。故騷騷爾則野,鼎鼎爾則小人;君子蓋猶猶爾”(《檀弓上》)。就是辟踴哀之至,也要有筭(同算),為之節文。曾子批評黔敖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死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檀弓下》)。“用人之知,去其詐;用人之勇,去其怒;用人之仁,去其貪”(《禮運》),這是中庸的長處。然因要中庸,中庸的分量又不太好稱量,所以有時真難對付:管仲“鏤簋(按:guǐ,古代盛食物的器具,圓口,兩耳)朱纮(按:hóng,古時冠冕上的紐帶,由頷下挽上而系在笄的兩端),山節藻棁(按:zhuō,意思是梁上有彩畫的短柱)”多加修飾一些,君子就以為濫(按:làn,不加節制);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按:yǎn,同掩)豆,澣(按:huan,同浣,意洗)衣濯(按:zhuó,意為洗)冠以朝”這么儉省一下,君子就以為隘(按:ài,狹隘)。(《禮器》〉
中庸既不易求,為什么偏要求中庸呢?第一因為“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不節則饑,教育民之寒暑也,教不時,則傷世;事者民之風雨也,事不節,則無功”(《樂記》)。第二因為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母死而為孺泣,雖為情之至,孔子也嫌“哀則哀矣,而難為繼也”,非要主張“哭踴有節”不可(《檀弓上》)。至于因為什么必要可傳,必要可繼,則是另一問題,不過姑以要傳要繼作其根本假定罷了。即哭踴有節一層,理學大家王陽明已經提出反抗:他的親死,有哀則哭,無哀則止,雖有吊者,也不陪著強哭。
乙、詩的態度
(make-believe)
人有不如意事,依著理智的判斷,則已而已耳,然在感情方面則有莫可擺脫之勢。普通宗教都是將無可如何的東西,在“晝夢”(daydream)中使其實現,藉以得到“報償”(compensation)。然若專重感情,而固結迷信,又為理智之要求所不許。那么,兼顧感情和理智兩方面的,明知其非而姑且為之,便是詩的態度——姑且信之,以濟眼見之窮罷了,換句話說,就是自己故意欺騙自己。如藝術家粉墨登場,本非所擬之人,然猶揣摩化身,姑且擬之。
人已死矣,欲使復生,是感情之不得已,故曰“復,盡愛之道也”(《檀弓下》)。人已死矣,仍在口中實飯,而“飯用米貝,弗忍虛也”。“銘,明旌也;以死者為不可別已,故以其旗識之,愛之斯錄之矣,敬之斯盡其道焉耳”(《檀弓下》)。
愛之敬之,寧信其有:“齊之玄也,以陰幽思也;故君子三日齊(按:zhāi,同齋戒的“齋”)必見其所祭者”(《郊特牲》)。“饗者,鄉也。鄉之,然后能饗焉……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諸其欲饗之也”。“文王之祭也,事死如事生”(《祭義》),“致齊于內,散齊于外,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者”(《祭義》)。這還不是給自已催眠,而白晝見鬼嗎?
不過這種白晝見鬼的辦法,是明知故作的。故《郊特牲》說“腥、肆、爓(按:xún,又yàn,沉肉于湯)、腍(按:rèn,煮熟)祭(按:孔穎達疏:言祭或進醒體,或薦解剔,或進湯沈,或薦煮熟),豈知神之所饗也?主人自盡其敬而已矣。”《檀弓下》也有“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唯祭祀之禮,主人自盡焉耳,豈知神之所饗?亦以主人有齊敬之心也。”
而且不但饗不饗是疑問,簡直肯定地知道必不饗。故“籩(按:biān,古代祭祀時盛果品等的竹器)豆(按:盛肉的器皿)之薦(按:jiàn,進獻的意思)……所以交于神明之義也,非食味之道也”(《郊特牲》);“孔子謂為明器者,知表道矣,備物而不可用也”(《檀弓下》)。明器本是用作象征,以“大象其生”(茍子《禮論》)的,用真器就不對了。《檀弓下》載孔子的話:“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曾子也批評宋襄公葬其夫人之用醯(按:xī,醋)醢(按:hǎi,肉、魚醬)百甕,道:“既曰明器矣,而又實之!”(《檀弓上》)
不過雖知無效,偏又甘于自己哄哄自己。所以問道因為什么三日而后殮,就記曰:“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生然,安可奪而斂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斂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問喪》)既斂而葬,送葬的時候,仍不遽信其死不可卒返(“亦不生矣”不過是無可如何的假定),故“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無所得之也。入門而弗見也,上堂又弗見也,入室又弗見也,亡矣!喪矣!不可復見已矣!故哭泣辟踴盡哀而止矣,心悵焉,愴焉,惚焉,愾焉,心絕志悲而已矣”(《問喪》)。到“而已矣”的時候,已經不可再行自己暗示了,已經真相畢露而幻象破除(disillusioned)了。然而不然,詩的態度,尚有法術在:“祭之宗廟,以鬼饗之,繳幸復反也。”
總結詩的態度,就是《檀弓上》所載孔子之言:“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張而不平,竽笙備而不和,有鐘磬而無簨虡(按:sùnjù,古代懸持鐘磬的架子,橫桿叫簨,直柱叫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致生之固不知,大象其生,自無妨礙也)。
丙、一般的理論
第一,“禮不下庶人”(《曲禮上》),只通行于士大夫之有講禮之資格者,這一句陳澔《集說》“大夫撫式禮士,則士下車,庶人則否,故云禮不下庶人也。”然《曲禮》本文,明明是“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自然應該解作“禮對庶人不大認真,刑于大夫亦有原恕”,是階級制度的自然表現,不必與上句撫式條連讀。
第二,“君子行禮,不求變俗。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謹修其法而審行之”(《曲禮下》)。這一來,就將已有的民風,加上禮的保障,固結而不可變。
第三,“禮聞取于人,不聞取人;禮聞來學,不聞往教”(《曲禮上》)。中國歷來的懷柔羈縻政策,對于自己文化的夸大狂,適與西洋的傳教精神(missionary spirit resuming the whiteman's burden)相反,不知受到這樣的教訓有多大?
第四,禮是日常行為所必需,有如布帛菽粟,并非怎樣高遠。“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中庸》第十二章)。
第五,“禮尚往來”,那就是注重相互的關系。“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曲禮上》)。
第六,禮要誠,而且要有分際。《禮器》說:“君子之于禮也,有所竭情盡慎致其敬而誠若,有美而文而誠若。君子之于禮也:有直而行也,有曲而殺也,有經而等也,有順而討也,有摲(按:chàn,《集韻》:投板偃水日撕)而播也,有推而進也,有放而文也,有放而不致也,有順而摭(按:zhí,拾取)也。”《檀弓上》記子路的話:“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余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余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余也。”
第七,講禮當在遑于講禮的時候,故曾子說:“國無道,君子恥盈禮焉”(《檀弓下》)。國內軍閥為虐,偏偏用禮來文飾太平,如孫傳芳之投壺,而國學大師章炳麟也像煞有介事地委蛇于其間,真怪不得國人為之齒冷了。正當的方法是:“國奢則示之以儉,國儉則示之以禮。”
第八,禮不勉強使人歡悅,說話是辭達而已。《曲禮上》:“禮不妄說人,不辭費。禮不蹦節,不侵侮,不好狎。”好多人滿口稱禮,一遇直口而談的人,便覺逆耳;一遇勢不已敵的,便加侵犯。則無怪講禮的越多禮,越不可收拾了。
第九,“禮之所尊,尊其義也”(《郊特牲》)。儒家的觀念,在乎用禮作為人的概念,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有禮。人只要盡了為人的本分,就是完人,不管殊特的人所要盡的殊特本分是什么。就如同唱戲的,只問表現的藝術價值,并不問所被表現的那一位是英雄是無賴,是可喜是可惡。儒家先將人分成類:“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中庸》第二十章),每類給你一個應盡之道,那就是義,那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概念,那就是唱戲所要表演的藝術價值。這義就是《大學》所說的(第三章)“為人君,止于仁;為人臣,止于敬;為人子,止于孝;為人父,止于慈;與國人交,止于信。”《禮運》所說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是謂十義。”有了這幾樣義,你的責任就是要忠于義,實現義,因為那就是你完成你自己的人之所以為人——人之概念。所以你所致力的是義,而不是你的對手方,你的對手方不過是義所藉以表現的對象罷了。那么,臣、子、婦之殉君、父、夫,所殉的是君、父、夫,而不是代表君、父、夫的個人。所以不管個人怎樣,你對于他或她的抽象概念是絕對的,“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在這種解釋之下,才有意義。不過這么一來,責望對方實行其抽象的概念,就單獨落在優制(dominant)者的手里,被制者享不到這種權利。形而上的國家論者(the metaphysical theorists of the state or the idealists)之只能為統治階級制造哲學的根據,理由也是一樣。(霍布豪斯,L.T.Hobhouse:《國家的形而上的學說》,The Metaphysical Theoryof the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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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選自李安宅:《 <儀禮> 與 <禮記> 之社會學的研究》第二章《禮》
總指導丨蕭放
內容顧問丨朱霞 鞠熙
指導教師丨賀少雅
公號主編丨所攬月
欄目責編丨顧展鵬
圖文編輯丨宗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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