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中小街道使用效率,保障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的平穩(wěn)順暢,提升區(qū)域道路的交通環(huán)境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guī)定,自2026年4月7日起,調整部分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組織。
一、青羊區(qū)石人南路(羅家碾街至清江東路)實施工作日每天8:00至8:30,17:00至18:00(寒暑假期間除外)機動車由北向南單向通行的交通組織。受限車輛通過清江東路、二環(huán)路西二段、羅家碾街等道路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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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羊區(qū)光華北二路(光華東一路至日月大道一段輔路)實施工作日每天7:00至8:00,18:00至19:00(寒暑假期間除外)機動車由南向北單向通行的交通組織。受限車輛通過光華東一路、光華北一路、光華北三路、日月大道一段輔路等道路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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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羊區(qū)文苑路(清溪東路至石人西路)實施工作日每天7:30至8:30,17:00至19:00(寒暑假期間除外)機動車由北向南單向通行的交通組織。受限車輛通過清溪東路、石人西路、石人北路等道路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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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青羊區(qū)萬九路(光華東五路至光華東七路)實施工作日每天7:30至8:30,17:00至18:00(寒暑假期間除外)機動車由北向南單向通行的交通組織。受限車輛通過光華東七路、光華南三路、光華東五路等道路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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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交通組織調整情況,在相關道路設置、更新交通信號。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并實施交通違法累積記分管理。
六、本通告有效期5年。
紅星新聞記者 閆曉峰
編輯 歐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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