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約一個月,香港控煙措施將再度實施加碼。自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將全面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例如電子煙油、煙彈、加熱煙煙支。訪港旅客也嚴禁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及配件入境。違者將面臨定額罰款或監禁。
此次新規的核心在于將管控范圍從“禁止吸食”延伸至“禁止管有”。從4月30日起,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持有電子煙煙彈、加熱煙煙支、草本煙及相關配件等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在公眾地方吸食上述產品,執法時亦會視同“管有”處理。
違例者將面臨3000港元定額罰款;若管有數量較多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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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視覺中國
在此之前,香港今年1月1日已實施三項控煙新規:禁煙范圍擴大至幼兒中心、學校、醫院等場所出入口3米范圍內的公眾地方;在兩人及以上隊列中排隊等候公共交通工具或進入指定處所時禁止吸煙;違例吸煙定額罰款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
對于訪港旅客,相關部門提醒,另類吸煙產品及配件嚴禁攜帶入境。從4月30日起,即使在街上手持或攜帶相關產品,亦可能被定額罰款。
隨著新規落地,香港對另類吸煙產品已形成“禁售賣、禁吸食、禁管有”的全面管控閉環。香港特區政府表示將加強巡查執法,呼吁市民及旅客共同遵守法規。
來 源:南方+
責任編輯:秦小茜
校 對:張曉燕
值班主任:費 煜
值班編審:張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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