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中國獲悉,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韓國企業株式會社LG化學提起的兩項中國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明確駁回LG化學的訴訟請求,維持國家知識產權局此前作出的宣告該兩項專利權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
據悉,此次涉案的兩項發明專利(專利號:ZL201710126448.1及ZL201710126449.6),名稱均為“鋰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材料前體,由其制造的正極活性材料及含該材料的鋰二次電池”,核心涉及具有特殊晶體結構的正極活性材料,這類材料廣泛應用于鋰電池生產,直接關系到電池性能與產品競爭力。
這兩項專利的原始申請人為韓國漢陽大學,后轉讓至LG化學,成為其在鋰電池領域專利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涉案專利用于證明技術效果的實驗圖譜模糊不清,關鍵信息無法辨認,且多張圖譜彼此雷同,缺乏區分度。
這些圖譜數據與發明人自身在后發表的學術論文中對相同樣品的描述存在矛盾,無法證實其所聲稱的獨特結構確實存在。
此外,專利說明書所載的制備方法存在明顯邏輯瑕疵,本領域技術人員按照其記載的內容,無法重復開展實驗并獲得對應產品,不符合專利授權的核心要求。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LG化學擁有的兩項發明專利因說明書公開不充分,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因此判決駁回LG化學的訴訟請求,維持了國家知識產權局此前作出的宣告兩項專利權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
此前,國家知識產權局曾作出裁定:相關專利說明書未充分公開技術內容,導致本領域技術人員無法實現該發明,裁定相關專利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該兩項涉案專利與LG化學同中國電池材料頭部企業——容百科技的海外專利糾紛密切相關。
2024年,LG化學以容百科技韓國子公司載世能源株式會社侵犯其5件韓國專利為由,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隨后,載世能源向韓國專利廳提起了專利無效申請。目前,涉案的5件韓國專利中,1件已被成功無效,其余專利因保護范圍模糊且可能被更早技術涵蓋,載世能源已向韓國專利法院提出上訴。
容百科技方面證實:相關專利確系LG化學專利糾紛涉案專利在中國的同族專利申請,此次中國法院的判決不僅辨明了該專利的技術價值,更將為雙方后續海外專利糾紛的解決提供重要參考,助力中國企業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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