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一起房屋拆遷補償糾紛,讓李志江、李林父子歷經二十年持續維權。此事因產權歸屬與補償分配引發爭議,當事人始終希望還原事實真相,得到公平合理的處理結果。
一、拆遷補償起糾紛 產權歸屬存爭議
北京市海淀區鐵家墳 21 號房屋,由李志江 1964 年取得合法產權證明,1982 年、1984 年兩次獲批翻建,總面積 233.10 平方米,包含 79.10 平方米住宅與 154 平方米非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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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該房屋啟動拆遷,北京海開房地產集團公司出具評估報告(海評 20056 號),明確產權人為李志江,已向其支付全部房屋所有權補償款,同時按戶口向李志江、李剛等六人支付住宅部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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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當時拆遷管理規定,154 平方米非住宅對應的 69.3 萬元補償款,應歸產權人李志江所有,但該筆款項最終判給非產權人李剛,成為糾紛核心,父子二人自此走上維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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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二次審理流程中,關鍵評估報告未依法核對,這份材料清晰標注補償價格與產權歸屬,是認定事實的重要依據。同時,產權證明記載、建房許可歸屬的認定與實際情況不符,房產證存在改動情況,相關部門已核實事實;農業農村部門也證明,1982 年建房僅有李志江的申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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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審理階段,拆遷方海開公司未被允許參與核實,核心評估報告再次未被出示。后續相關處理結果,直接影響當事人李林,雖其僅受父親委托簽字、補償款全部存入李志江賬戶,仍被認定需承擔相關責任。
當事人向相關單位申請復查、反映情況,卻遭遇溝通不暢、訴求無法有效推進,知情權與合理訴求難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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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相關人員不合規代理的情況,違反相關工作規定,影響處理公正性。受此影響,李林工資被長期限制處置近 19 年,生活陷入困境,還出現多扣款項的情況,造成持續的財產與精神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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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來,李志江、李林父子持續奔走維權,即便遭遇流程爭議、信息未核實、權益受損等困境,仍未放棄尋求公平處理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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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期盼相關部門能正視此事存在的問題,全面核查事實、糾正偏差,還原案件真相,維護合法權益。希望這起跨越二十年的糾紛能得到妥善解決,讓當事人感受到公平與合理,守護普通人的合法權益。
【本內容由李林提供,僅代表李林個人觀點,與發布方立場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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