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近日,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受理了這樣一樁特殊的離婚糾紛執行案件。法院判決車輛歸女方所有,但這輛車卻被“困”在停車場幾個月,還累積了一筆6000余元的停車費……這筆停車費由誰來付?兩人不愿見面,怎么交付車輛?這兩道執行難題,擺在了執行干警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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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就在那兒,但我就是拿不到。”林某有點失望地說。原來,賀某在離婚訴訟期間將車停放在某停車場后便置之不理。判決生效后,雖然賀某通知林某取鑰匙自行提車,但因林某不愿面對賀某,更不愿承擔高額停車費,雙方就此陷入僵持。數月過去,車身已蒙上一層厚厚的灰塵,成了停車場內的“重點關注對象”。更令林某焦慮的是,停車費還在不斷累積,“每多停一天,就要多掏幾十塊錢,真是急死人了。”
為解決這些問題,執行干警組織雙方前往停車場現場交接。豈料兩人一見面便劍拔弩張,相互指責,爭吵瞬間爆發。見此情景,執行干警迅速將二人隔離,采取分別約談的方式了解情況。經現場查看,車子狀況良好,但停車場負責人表示,該車已欠下6000多元停車費,必須結清費用才能開走。這筆“滯留成本”由誰承擔?林某態度堅決:“是賀某停車產生的,應由他承擔。”賀某不甘示弱:“車子已判給了林某,應由車主買單!”面對僵局,執行干警從情理與法理的雙重角度出發,對雙方進行調解,深入分析利弊及法律后果。
經過執行干警一輪輪的“背對背”溝通,雙方的態度均有所松動,最終達成“由賀某承擔60%、林某承擔40%”的解決方案。同時,讓雙方感到格外暖心的是:執行干警主動與停車場負責人溝通,經協調,為二人減免了1000多元停車費。付清費用后,賀某爽快地交出了鑰匙。“本以為還要拖很久,沒想到法官這樣幫我們想辦法,既解決了問題,也不用面對面尷尬。”林某拿到車后不禁感慨道。一場因“不愿相見、不愿承擔費用”而卡殼的執行僵局,在執行干警“背對背”的智慧協調下,終于畫上圓滿句號。
(建鄴法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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