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21日發布消息,經警方不懈努力,“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女)落網,其即為該案關鍵人物“梅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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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案完整時間線: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張維平等人連續作案,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拐賣9名男童,最小的1歲,最大的3歲。
2016年3月,涉該案的張維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據張維平交代,他通過一個叫“梅姨”的女人銷贓,拐賣來的孩子,由“梅姨”負責聯系買家,然后抽成。
2017年6月,警方的審訊獲得突破,一名叫“梅姨”的女子浮出水面。“梅姨”即張維平向其轉賣小孩申聰的下一手買家,警方首次公布“梅姨”模擬畫像征集線索。
2021年1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了“申聰案”一審判決的刑事部分,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周容平死刑,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楊朝平、劉正洪無期徒刑,陳壽碧有期徒刑十年。
2023年4月2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罪犯張維平、周容平執行死刑。
2024年9月16日,“梅姨案”中被拐的孩子鐘彬被找到,至此,梅姨案”中涉及的9名被拐孩子,僅剩1名暫未找到。10月24日消息,“梅姨案”中第9名被拐兒童——歐陽佳豪已成功找到,9個家庭終于“團圓”,但是“梅姨”尚未落網。
2025年,專案組發現嫌疑人謝某某,其特征與“梅姨”高度吻合。
2026年3月21日,警方通報:“梅姨”謝某某落網!至此,9個家庭漫長的尋子路,終于等來正義的結局。
“梅姨”到底是誰,來自哪里?
“梅姨當時有四十五六歲吧,短頭發,講白話,說話比較快。”張維平在第一次庭審時稱,他不知道“梅姨”的真實姓名。據其供述,他是2003年在廣州增城石灘鎮租住時,隔壁兩位老人介紹認識的。
張維平受審期間,增城警方曾向澎湃新聞透露,民警帶張維平去找過認識“梅姨”的那兩位老人,其中一人已去世,另一名八旬老者處于癡呆失憶狀態。
張維平記得,他有幾次與“梅姨”會面,“梅姨”是從增城“十車隊路口的那個斜坡走出來”,他因此估計“梅姨”當年居住在何屋村。此外,他從“梅姨”與他人打電話時的通話分析,她的老家應該是韶關市新豐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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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9日,張維平在廣州增城的沙埔鎮指認作案現場。受訪者供圖
2017年6月,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公布“梅姨”的模擬畫像,向社會征集線索。該通報稱,綽號“梅姨”的女子涉及多起拐賣案件,真實姓名不詳,現年65歲左右,身高1.5米,講粵語,會講客家話,曾長期在增城、韶關新豐地區活動。
后來,辦案民警根據相關線索,帶著張維平去紫金縣黃砂村,找到“梅姨”的前男友——一名姓彭的老漢。彭老漢稱,他十二年前曾與一名50歲的婦女交往,六年前就沒有聯系了。據其稱,該女子叫番冬梅(音)。
可警方在公安信息網查詢,未查到相關年齡范圍的“番冬梅”。
2019年3月,山東模擬畫像專家林宇輝來到紫金縣,與彭老漢等人交流后,繪出了“梅姨”的另一幅模擬畫像——與警方公布的畫像相比,此次的“梅姨”畫像臉型偏胖些。
2020年3月,面對眾多媒體的詢問,時任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副局長李光日介紹,三年來接到國內多地群眾舉報的“梅姨”線索,經核查后均被排除。“目前還沒有證據直接證明梅姨是存在的。”李光日當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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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廣州增城警方向媒體介紹相關案情。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楊妞花代理律師:即使不“拐”只“賣”,也構成拐賣兒童罪
3月21日,記者采訪了余華英案中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擔任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他表示,根據刑法第240條的規定,對僅有拐或賣的行為單獨認定為拐賣兒童犯罪,并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因此,即使“梅姨”只是參與后期的“賣”,定性為拐賣兒童罪沒有任何問題。刑法第240條還規定,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死刑。因此王文廣律師表示,如果“梅姨”被認定參與拐賣9名兒童,“個人認為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應當判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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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華英出庭受審
王文廣律師還介紹,余華英案的中間人王某付也構成了拐賣兒童罪,但因為其年齡太大,余華英落網時王某付已經90多歲,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未受到法律懲處。
(綜合:央視新聞、中國新聞網、澎湃新聞、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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