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報|來源
最高法、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提及的案例備受群眾關注:一起人工智能侵權案,彰顯對新興事物的向善司法引領;一起網絡“開盒”案,亮明保護公民個人隱私的司法態度;一起正當防衛案,重申“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正義堅守;一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案,傳遞對新就業群體的溫馨關懷……本期報道圍繞最高法、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典型案例,關注法院、檢察院守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法治實踐和有益探索。
網絡“開盒”不是游戲
違法者要賠償且面臨行政或刑事處罰
01?
案情回顧
2023年至2024年1月間,被告人趙某、成某某在Telegram(“電報”應用)的特定頻道、聊天群組擔任管理員,并伙同他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趙某、成某某將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行蹤軌跡等在上述頻道、聊天群組予以公開,編輯、發布針對他人的謾罵侮辱、造謠誹謗等違法犯罪信息。上述Telegram頻道成員賬號數已超3萬個,群組成員賬號數超5000個。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成某某設立用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通信群組,發布有關違法犯罪的信息,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02?
法官說法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趙某、成某某的行為是否屬于設立實施違法犯罪的網站、通信群組的行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的“設立”行為不僅包括創建網站、通信群組,而且包括網站、通信群組設立后主要用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情形。趙某、成某某在頻道和聊天群組發布非法獲取的個人隱私信息及針對他人的侮辱、誹謗等內容,引發了網絡暴力。
法官表示,網絡“開盒”嚴重侵害公民合法權益,“開盒”的違法者,不僅需要對受害者進行賠償,而且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開盒”行為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可能因非法提供個人信息而被行政拘留;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可能涉及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若伴隨其他犯罪行為,還可能涉及侮辱罪、誹謗罪、尋釁滋事罪。
03?
專家點評
中國政法大學網絡法學研究所教授李懷勝表示,網絡“開盒”類案件呈現出鮮明的危害泛化特征,社會危害性呈幾何級增長。司法機關沒有將網絡“開盒”視為“惡作劇”輕輕放下,而是果斷亮劍,以刑罰手段斬斷網暴黑手,打破了網絡空間的“匿名錯覺”。
╱ 往期精選 ╱
1.團隊典型案例
2.原創合集
3.蘋果稅中國反壟斷第一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