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程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
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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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切實做好2026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方案的制定,復試過程的監管,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加強研究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服務保障,做好考試期間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復試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加強工作監督,確保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成立以下工作組:
1.應急處置與服務保障組:分析研判形勢及風險點,做好考試期間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開展保密教育,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落實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做好復試期間的復試組織、技術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
組長:研究生院負責人
成員:黨政辦公室(保密辦、網絡信息中心)、宣傳部、保衛處、后勤保障處(校醫院)、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有關負責人
2.監督巡查組:負責對研究生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對各學院復試現場進行巡視;嚴肅招生工作紀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受理有關申訴,及時調查并給以回復。確保招生復試工作平穩有序、公平公正。
組長:紀委機關、研究生院負責人
成員:紀委機關、研究生院有關工作人員
(二)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委員會和研究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實行雙組長制,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主任)任組長,并作為第一責任人。學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等為主要成員,包括相關領域的專家(一般應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員若干名,全面負責指導、實施學院復試工作。主要職責: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并組織實施,制定本學院應急處置工作預案,指導復試專家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臺賬和信息報告制度,負責處理突發事件和復試考生提出的質疑、申訴,審核本學院的擬錄取名單等工作。學院招生復試工作委員會下設資格審查組、復試專家組及工作督查組。
1.資格審查組
學院成立復試資格審查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主要職責: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
2.復試專家組
學院按招生學科(專業)成立若干個復試專家組,每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學科研究生導師或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組成。鼓勵聘請符合遴選標準的外單位(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專家參與面試。承擔科教融匯協同育人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學院,要與相關科研院所研究生導師組成聯合復試專家組。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原始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在本單元面試工作結束后立即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主要職責: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委員會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確定復試的具體內容,負責試題命制(含保密),進行面試及評定復試成績,確定復試結論。
3.工作督查組
學院成立復試工作督查組,由學院紀委書記任組長,主要職責:全程監督、巡查學院復試工作。
三、復試要求
1.各學院按照上級文件相關要求,以《武漢工程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公告為基礎,結合本學院的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并嚴格執行,確保復試工作信息公開、程序嚴謹、操作規范。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初試分數線、復試方式、復試時間、擬招生人數、復試內容、復試程序、復試要求、調劑條件、錄取規則等。承擔科教融匯協同育人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學院,還要聚焦聯合招生的學科專業和工作實際,制定復試工作辦法。學院調劑方案應包括調劑基本條件、工作要求及流程等。復試工作辦法、調劑方案應于復試或調劑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一律無效。
2.各學院應選聘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嚴格落實研究生考試招生回避制度。考前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和考核,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崗。考中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工作組成員組成、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嚴防“作弊”。
3.各學院應細化工作流程,明確分工,事先準備好復試相關場所、設備、資料、試題等,并提前進行演練。復試試題管理工作參照初試自命題有關工作要求執行,原則上應命制多套試題。
4.各學院應以考生為中心,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強化個性化安排和關懷,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及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要提前將復試方式和復試各項要求告知考生,確保考生有足夠時間準備相關資料,做好相關安排。采取現場復試的,要精心做好入場、候考、飲水、秩序維護等服務保障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要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要安排專門技術人員,做好技術指導與服務。同時,應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對不具備網絡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5.各學院應做好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工作,所有紙介質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均須進行電子掃描保存,其中,紙介質至少保留1年,電子掃描版至少保留5年。復試錄音錄像電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復試結束,各學院要及時公布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總成績。
6.各學院要制定復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出現的問題,確保復試工作平穩有序。
7.各學院應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加強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命題、制卷、監考、評卷、統分與登分、復試信息發布、復試結果公示等關鍵崗位和環節必須安排2名以上教職工完成,并簽字確認。
8.各學院應設立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部門和通訊地址,明確電話的接聽時間并保證在該時間內有人接聽,確保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
9.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四、復試工作
(一)復試方式
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等,但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原則上應采取一致的復試方式。具體復試方式由招生學院確定并通過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公布。
(二)復試時間
2026年3月下旬-4月中旬,具體時間以各學院公布為準。
(三)復試名單確定
各學院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1.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根據專項計劃招生指標和生源情況,自主確定、單獨劃線。其他學科(專業)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均不得低于國家分數線,在此基礎上,學院自主確定并公布本學院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其他學術要求。
2.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數,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比例由學院根據復試方式、復試內容等確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3.根據生源情況,各招生學科(專業)分批進行復試。針對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學校將根據學科(專業)發展情況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再次分配。
(四)資格審查
各學院應根據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關于“報考條件”的要求,嚴格審核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尤其應加強對考生學歷、學籍的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復試資格審查組組織實施。考生的報考信息以網上確認時的信息為準,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具體要求:
1.證件核查。復試期間,學院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根據報考條件,所有擬參加復試的考生根據本人情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成績單、政治審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考生:須提交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以后的畢業生)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2001年以前的畢業生)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政治審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提交準考證、身份證、考籍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自學考試成績證明單、政治審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國家承認學歷的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畢業生、境外高校屆時可畢業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準考證、身份證、成績單、就讀高校出具的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證明、政治審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影印件各一份。各學院在復試前對相關材料進行復核。
(3)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已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且通過學校資格審核的,根據規定可免初試直接參加復試,經復試考核合格可直接錄取。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考生還須提交定向單位委托培養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其中之一證明材料影印件一份,錄取前必須簽署定向就業合同。
學歷(學籍)信息檢驗存疑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之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2.身份確認。各學院在復試期間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資格的復審,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3.復試費繳納情況核查。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費為100元/人次。各學院要對復試費繳納情況進行核查,未交費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不予安排復試。
4.承諾書簽訂情況核查。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簽訂《武漢工程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并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復試。各學院要進行認真核查,確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實、復試過程規范、復試結果有效。
(五)復試內容
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各學院針對不同的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同時,可結合考生大學學業成績單、畢業論文(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供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復試考核具體內容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科學規范確定。
1.外國語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國語聽力和口語能力,可通過收聽音(視)頻方式或對話方式考核。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考核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專業素養和實踐(實驗)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對學校招生簡章中復試科目相關內容。具體形式、要求等由招生學院確定,考核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3.綜合素質。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誠實守信以及治學態度、心理素質、創新能力與潛質等方面,通過面試形式考核。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考核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要求考生提供相應的背景支撐材料作為復試評分的參考依據,但事先需在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
4.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考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每門課程考試時間不少于60分鐘,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滿分100分。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6.數學加試。調劑考生由初試科目不含數學的第一志愿專業調入我校初試科目含數學的專業時,須加試數學。數學考試時間不少于60分鐘,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滿分100分。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單科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7.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六)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計算。復試成績總分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低于60分)。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對復試中的單項考核成績設立合格標準,并在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
2.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根據不同復試方式,確定初試和復試成績權重。
采用現場復試:初試總分300分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初試總分500分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初試總分300分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初試總分500分專業的,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五、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試加分按照《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六、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條件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國家分數線,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相關調劑要求。
(二)調劑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對于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專業,各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綜合考慮考生的學科專業背景、初試成績、一貫學業表現等擇優調劑。調劑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網上設置“待錄取”,調劑考生須做出明確回復。考生一經接受“待錄取”,即不得更改。
3.學校調劑公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后,由招生學院按規定在調劑方案中公布并執行。
(三)調劑注意事項
1.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學校和各學院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信息,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養、獎勵、就業等相關政策,做出理性選擇。
2.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如申請調入非全日制專業,資格審查時須向培養單位提交定向單位委托培養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其中之一證明材料,滿足在職定向就業生的相關要求方可調劑。
3.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調劑到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七、錄取工作
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各學院招生計劃和復試工作細則進行錄取。
1.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且經查實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未達到學院設立的單項考核成績合格標準的不予錄取。
2.錄取原則:按照復試階段,實行分批次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據調劑批次分批次錄取調劑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各學院的復試結果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分管研究生副院長聯合簽署意見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送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各學院復試工作委員會對復試錄取結果負責。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錄取前,須向學校提交定向就業合同,否則不予錄取。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5.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學校將對考生報考資格、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符合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信息公開
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定核準和咨詢解釋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擬錄取名單如有變更(如取消錄取、增補等),另行公示。
學院公布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調劑方案,學科、專業、方向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成績,聯系咨詢電話等。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
九、其他工作
(一)體檢
體檢安排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思想道德表現和心理測試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思想政治表現審查表,招生學院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情況的直接了解。必要時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學校將組織心理健康線上測試,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心理測試,須簽署并提交承諾書,保證為本人參加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來源:研究生院
排版:張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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