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婉之第一次創(chuàng)業(yè)就冒著極大的風險,她手上只有三萬塊錢卻敢吃下三十五多的貨,方婉之先付了兩萬訂金,她和黃耀東約定三天之后付一半貨款拿三成貨,六天以后付完全款拿走全部的貨,如果約定的時間內拿不出錢,那么兩萬塊錢的訂金就歸黃耀東所有。
對方婉之來說當務之急是先籌集到十五萬多來付第一批貨的貨款,她想過貸款,也找過賈老板借錢,最后都失敗了,要不是高翔找他的幾個學生借到了錢,方婉之第一次創(chuàng)業(yè)就失敗了,還搭進去兩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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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第一次冒險成功的經(jīng)歷,方婉之又開始了第二次冒險,只不過這一次她就沒那么好的運氣了,不僅之前賺的錢全部賠光,還欠了銀行300萬。
第一次合作成功后黃耀東主動找到方婉之說自己的工廠想要轉型,打算創(chuàng)立自己的品牌開拓國內市場,他邀請方婉之做耀東服飾的全國總經(jīng)銷商,條件是一次性支付預付款400萬(應該是貨款的總額),方婉之心動了她一邊和李娟開始全國到處跑市場建立銷售渠道,另外一方面成立公司找銀行貸款了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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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后面黃耀東跑路前不止騙了方婉之一人來看他一開始就沒安好心,他抓住了方婉之愛冒險和想做大生意的個性,精心設計了一個圈套,雖然高翔一再說風險太大,而且提醒她黃耀東在圈內的口碑不好,但方婉之不以為然地說作為總經(jīng)銷應該和廠家共進退,意思是這個風險值得去冒,不出所料她被騙得血本無歸。
銀行那邊一直在催還貸款,幸虧高翔在銀行工作的大學同學徐主任從中周旋才穩(wěn)住了銀行那邊,方婉之不甘心失敗,也不甘心之前好不容易建立的銷售渠道就這樣白白浪費了,所以她重振旗鼓尋找其他的品牌代理,用了不到三年時間就還完了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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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其實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且不說方婉之三年時間能不能賺這么多錢,只說她破產之后哪來的錢東山再起?
方婉之破產后身上基本上沒有流動資金了,估計最多也就幾萬塊錢,她和李娟尋找新的合作伙伴,除了有現(xiàn)成的銷售渠道,其他都要重新開始,她和黃耀東第一次合作的條件其實還算可以,那是因為兩人畢竟認識,方婉之又曾是黃耀東廠里的員工,但和其他品牌談合作就未必有這樣的條件了,而且她三年就還完貸款肯定也不是小打小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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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方婉之一開始不需要付全款拿貨,那至少也要付一半的貨款才能拿到貨,這筆錢也不是小數(shù)目,不說多啟動資金至少也要二十萬左右吧?她自己已經(jīng)破產了肯定沒錢,剩下的只有兩個渠道,要么是銀行貸款,要么是找別人借!
方婉之想再去貸款幾乎沒可能,之前虧的400萬有100萬是自籌資金,其中有可能也有借款,方婉之在深圳的朋友其實并不算多,就算去借也借不了那么多,總不至于又麻煩高翔又去找學生借吧?既然如此,她和李娟哪來的錢東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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