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套繁榮底下,壓著數百萬不被當人看的奴隸。
尤其是女奴隸,她們的處境,用"悲慘"兩個字根本不夠。
——《壹》——
公元前510年,羅馬人推翻王制,共和國成立,那時候羅馬還小,奴隸也少,家里養幾個干活的,算不上什么特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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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變化從公元前4世紀開始。
羅馬打仗越打越遠,打贏一場,就帶回一批戰俘,這批人不用安置、不用給錢、不用商量,直接變成勞動力, 打敗迦太基,帶回北非人。
征服希臘,帶回希臘人,掃蕩高盧,帶回凱爾特人。
每一場勝利,背后都跟著一條長長的奴隸隊伍進城,貨幣經濟開始在羅馬擴張,以前農民自己種地自己吃,現在市場起來了。
大莊園主發現用奴隸種地比雇人便宜太多。
奴隸不要工資,生病了不用管,累死了再買一個,這套邏輯一旦跑起來,就停不下來了,到了克勞狄安時期,也就是公元41年到54年之間。
整個羅馬帝國的奴隸數量估計已經超過200萬。
光是首都羅馬城里,將近40%的居民是奴隸身份,走在大街上,每兩個人里就有一個沒有人身自由,奴隸從哪兒來?主
要四條路:戰爭俘虜、奴隸市場販賣、債務抵押、以及奴隸生的孩子。
其中最穩定的來源是戰俘,公元前后四個世紀,幾乎每打完一場仗,就有一批新人被貼上標簽推上市場,這套制度有個核心邏輯:奴隸不是人,是財產。
羅馬法律明確規定,奴隸主對奴隸擁有生殺大權。
女奴隸在這個體系里的處境尤其特殊。
她們不僅是勞動力,還是可以被隨意支配的"物件",而且因為更容易控制,用途也更"多樣",在某些情況下反而比男奴貴。
這句話背后的意思,不需要太多解釋,讀者自己能想明白。
——《貳》——
古羅馬的奴隸市場,通常設在城市廣場附近,不是什么隱秘的角落,就在人來人往的地方,公開進行,女奴隸被押上木臺,買家站在下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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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年紀,看身材,看牙口,看有沒有明顯的傷。
有技能的,會織布、懂烹飪、識字的,能賣出好價錢,什么都不會的,論斤稱,長得好的,另算,男奴的價格通常高于女奴。
因為男人能干重體力活,出的力氣更多。
買一個男奴的錢,能買三個普通女奴,但凡事有例外,年輕、長相出眾的女奴,價格會被拉得很高,有時候一個人的價格能頂四五個男奴。
這個價格差背后,沒有什么溫情,只有赤裸裸的利用邏輯。
被買走之后,這些女奴隸進入完全不同的生活軌道,進大戶人家的,干家務,天沒亮就起床,生火、備飯、灑掃庭院。
白天洗衣、帶孩子、伺候女主人梳妝。
晚上收拾殘局,沒有固定的休息時間,沒有工資,沒有合同,沒有任何保障,生病了,主人不一定管,累倒了,換個人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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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送去田莊的,更慘,意大利半島的大莊園,靠的就是這批人。
摘果子、收糧食、挑擔子,和男奴做同樣的體力活,但地位更低,保護更少, 歷史上記錄的莊園勞動,每天日出而作,日落不一定能停。
莊園主看產量,不看人。
還有一類,從進市場那天起,命運就已經定了,被直接買去供人取樂的,或者被當成禮物轉送出去的,這條路沒有任何轉機,連"干活"的機會都沒有。
被賣出去的女奴隸,很少有人能留在原地。
從意大利被運到北非,從希臘被販到小亞細亞,輾轉數次,每換一個主人,就重新適應一套規則,路途上吃不飽,睡在倉庫或船艙里。
到了目的地還得立刻開始干活,很多人撐不到終點。
——《叁》——
史學家們梳理過女奴隸的命運,大體上歸成三種走向,沒有一種能用"正常"來形容,第一種:留在主人家里,一輩子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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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看起來"最穩定"的一條路,但穩定不等于好過。
家務勞動沒有盡頭,伺候一家老小,端飯倒水,半夜被叫起來也不能拒絕, 稍有差錯就是一頓打。羅馬法律允許主人對奴隸動用體罰。
鞭打是日常,餓飯是手段,更重的懲罰也不罕見。
問題是,就算老老實實干了幾十年,也得不到任何積累,奴隸沒有財產權,沒有存款,沒有家庭,沒有未來,一旦主人決定不養了,隨時可以賣掉。
年紀大了,干不動了,處置方式跟一頭用舊的牲口差不多。
第二種:成為男主人的泄欲對象,然后被女主人報復,這條路更加殘酷,而且殘酷來自兩個方向,男主人對女奴隸動手。
在古羅馬社會里不被視為違法,甚至不被認為是道德問題。
奴隸是財產,財產怎么用是主人的事,女奴隸沒有拒絕的權利,反抗只會帶來更嚴重的后果,但女主人怎么看?她們當然看不下去。
問題在于,她們對男主人沒有辦法。
于是所有的怒氣都砸向那個女奴隸, 被打是輕的,被賣進妓院是常見的懲罰,還有一些,直接消失了,死因不被追究,因為法律不追究。
如果女奴隸懷孕了,處境更復雜。
奴隸主可以命令她墮胎,可以在孩子生下來后直接賣掉,也可以把孩子當作新的奴隸留下來用, 孩子跟隨母親的身份,生下來就是奴隸,這輩子不會有例外。
母子之間沒有任何法律保護,隨時可以被拆散。
第三種:被送進軍營,當軍妓,這是最沒有退路的一條線,羅馬軍隊長期在外征戰,軍營里專門備有女性供士兵使用,這被視為正常的軍隊配置。
女奴隸被押送過去,沒有名字,沒有身份,就是一件消耗品。
用壞了換新的,死了不需要備案,這三種命運不是并列的,很多女奴隸在一生中經歷不止一種,從家務到軍營,從軍營到妓院,每一次轉手都是向下沉。
還有一個細節值得單獨說:棄嬰。
古羅馬有遺棄嬰兒的習俗,被遺棄的孩子里有相當一部分被富人"收養",但這個收養不是出于善意,而是把孩子養大了當奴隸用。
這是家生奴隸的來源之一,也是這個制度自我復制的方式。
——《肆》——
古羅馬的奴隸主們以為這套系統可以永遠運轉下去,他們錯了,第一聲響動來自公元前137年,西西里爆發了大規模奴隸起義。
西西里當時是羅馬的糧倉,大莊園密集。
奴隸數量龐大,積壓的憤怒也最深,這場起義打了將近五年,直到公元前132年才被鎮壓,整個過程中,奴隸軍隊一度控制了大片土地,擊敗了多支羅馬軍隊。
羅馬人震驚了,但并沒有改變什么。
第二次西西里奴隸起義,公元前104年爆發,前101年結束,兩次加起來,就像一個預警信號,但統治層沒有認真對待。
真正讓羅馬顫抖的,是公元前73年。
加普亞城的角斗士學校,一批奴隸密謀起義,事情敗露,斯巴達克帶著七十多人逃進維蘇威火山,這個數字聽起來微不足道。
但接下來兩年里,各地奴隸和無地貧民持續涌入。
隊伍擴大到約12萬人,他們先后兩次縱穿意大利半島,擊潰多支羅馬軍團,連執政官級別的將領都吃了敗仗。
當時羅馬的政治家西塞羅把這場叛亂稱為"史上最可怕的戰爭"。
這句話不是修辭,是實情,一個帝國,被自己的奴隸打得焦頭爛額,公元前71年,決戰在阿普里亞展開, 起義軍在數量上依然龐大。
但組織上的弱點和內部分歧讓他們在正面決戰中敗下陣來。
斯巴達克戰死,剩余的6000名起義者被釘上十字架,沿著阿庇亞大道排開,從卡普亞一直到羅馬,足足綿延2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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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懲罰的規模,本身就說明了羅馬統治者的恐懼程度。
起義失敗了,但它改變了一些東西,奴隸主們開始意識到,把人逼到絕境,遲早要出問題,鎮壓之后,部分莊園主開始給奴隸留有限的私人財產。
允許他們成婚,允許生育,甚至偶爾允許積攢錢財來贖身。
這不是善意,是精明,降低反抗的動機,維持系統運轉,公元前82年,Cornelian法出臺,禁止主人在某些情況下擅自殺死奴隸。
公元前32年,Petronian法禁止主人強迫奴隸進入競技場搏斗。
到公元2世紀,哈德良皇帝進一步修改了這些法律,擴大了對奴隸的保護范圍, 公元3世紀,法學家Ulpian又通過立法禁止父母將自己的孩子出售為奴。
每一條法律背后,都是無數人用命換來的。
參考信息來源: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相關評述
古典史學家普魯塔克《平行列傳》(斯巴達克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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