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百上千人挖人家地里的薺菜,法治天平不容“法不責眾”的荒唐
文/葉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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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河南再次發生“成百上千人涌入私家菜地挖薺菜”的亂象。原本屬于農戶精心種植的經濟作物,在“民俗”和“采野菜”的幌子下,被蜂擁而至的人群洗劫一空。這種披著傳統外衣、實則踐踏私人財產權的行為,不僅讓種植戶血本無歸,更是對社會公德與法治底線的公然挑釁。
一、 觸目驚心:從“撿拾”到“洗劫”的亂象頻發
此類事件絕非孤例,近年來,“哄搶農作物”的戲碼在多地反復上演,規模之大、手段之野蠻令人心驚:
? 周口玉米地遭“千人收割”:2023年10月,周口一承包商正在收割玉米時,數百名村民打著“溜玉米”(拾荒)的旗號沖入田間,從最初的撿拾地上殘余,演變為直接從尚未收割的秸稈上強掰 。即便警察鳴笛、鄉長喊話,也難以阻擋人群的“狂歡” 。
? 百畝藥材被“挖絕”:同年11月,周口一名種植白術的農婦坐在地頭絕望痛哭,她承包的藥材在收割過程中遭村民集體哄搶,導致重大經濟損失 。
? 280畝西瓜與100萬斤土豆的劫難:更有甚者,在西瓜成熟之際,數十名村民涌入瓜田隨意踩踏采摘,甚至理直氣壯稱“地是村里的,西瓜大家都能拿” 。而在安徽,一種植戶稱500畝土豆田遭數百人連日“洗劫”,有人甚至帶著被子和飯菜住在田里挖,估算損失達100萬斤 。
二、 邏輯荒謬:被歪曲的“民俗”與“拾秋權”
在這些哄搶者的潛意識里,存在著一種極度扭曲的邏輯。
首先是“拾秋”傳統的異化。傳統農耕社會確實存在“拾荒”習俗,即在主家收割完畢后,允許貧者撿拾地里遺落的殘余 。但這有一個鐵的前提:必須在收割完成之后,且經過主人允許 。如今的哄搶者卻將此視為“天賦人權”,在收割機尚未離場、甚至作物正生機勃勃時就強行介入。
其次是法律邊界的模糊認知。部分村民認為土地流轉后仍是“集體的”,承包戶的果實便是“公共果實”,這種“吃大鍋飯”的陳腐觀念讓他們在盜取他人財物時毫無愧疚感 。這種對私人合法財產權的漠視,是人性中貪婪一面在法治缺位下的集體爆發。
三、 深度剖析:為何“法不責眾”屢試不爽?
為何此類事件屢禁不止?關鍵在于違法成本極低與管理漏洞顯著。
參與者大多是周邊老人,抱著“別人搶我也搶,不搶就吃虧”的從眾心理 。面對成百上千的老年群體,基層執法者往往陷入“投鼠忌器”的困境,擔心強力執法引發意外,最終多以“批評教育”了事 。這種“和稀泥”的處理方式,無異于變相鼓勵了下一次的哄搶。
對于種植戶而言,這不僅是經濟上的重創,更是心理上的毀滅。由于哄搶涉及人數多、單人金額小,往往難以達到刑事立案標準,而民事追償的成本又極高,最終只能由弱勢的農戶獨自承擔損失。這種“誰種地誰倒霉”的負面導向,嚴重威脅著農業規模化經營的信心。
四、 撥亂反正:讓法治回歸田間地頭
要終結這種丑陋的亂象,必須多管齊下:
2. 強化法律剛性:必須打破“法不責眾”的幻覺。對于組織者和惡意哄搶者,應依法以盜竊或聚眾哄搶罪論處,絕不能以“民俗”為借口脫罪。
3. 基層治理下沉:村委會不應在沖突中“隱身”,而應承擔起屬地管理責任,提前對村民進行普法教育,明確土地流轉后的權屬關系。
4. 建立糾紛快處機制:針對農忙時節,建立警方與農業經營者的聯動保障,在哄搶苗頭出現時及早介入,通過現場執法、錄像取證等手段形成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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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以“民俗”之名行“盜竊”之實的行徑,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恥辱。法治不應在田壟間止步,不能讓勤勞的種植戶在豐收季節流汗又流淚。
你認為在基層執法中,如何才能在保障執法溫度的同時,切實維護農戶的合法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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