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奇
在寫字樓“上班”,但沒有老板發薪水,反倒需要支付每天30元的工位使用費。這聽起來有些違背常理,卻是浙江杭州一家“假裝上班公司”的真實服務項目。這家公司自2025年夏季引發關注后,在社交平臺引發了大量討論,其中不乏調侃與好奇。
與此同時,打著“假裝上班”名義的公司也在其他城市出現,部分商家甚至宣稱可“代繳社保”“偽造實習證明”,引發外界對這一業態的質疑:這究竟是共享工位的新形態,還是逐漸變成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灰色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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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杭州濱江的“假裝上班公司”
花30元在寫字樓辦公室里“假裝”上班
3月19日傍晚,杭州市濱江區浦沿街道一處寫字樓內,幾名年輕人正坐在工位上“上班”。有人戴著耳機參加電話會議,有人盯著電腦屏幕不停滑動鼠標,也有人低頭看著手機。表面看來,這是一家普通企業的工作場景。實際上,這些人中的大多數都不是這間辦公室所屬企業的員工,他們是這家“假裝上班公司”的租賃用戶。
辦公室入口處的電子屏上標注了收費標準:單日30元,一周99.9元,包月的費用是300元或400元,針對應屆大學生的包月優惠價是100元。包月項目有“全勤獎”,優惠價為200元。同時也有“加班費”,使用時間超過傍晚6時,需按加班收費10元每小時。辦公室規模不大,大廳有20多個工位,另有幾間獨立的辦公室,擺放著辦公桌椅,加起來可供超過40人辦公。
極目新聞記者見到企業負責人陳英健時,他剛結束一場采訪。今年36歲的他來自溫州市泰順縣,已有13年的創業經歷。據他介紹,公司原本主要做電商運營,售賣溫州當地的食品、飲料等產品。2024年底入駐這處寫字樓后,員工不多,不少工位被空置。開辦“假裝上班”業務的想法來自一個玩笑:2025年,他朋友的小孩大學畢業,想到公司提前感受職場環境,他開玩笑說像是假裝上班。這讓他有了想法,在網上發帖征集想要體驗的人。意外的是,公司很快獲得媒體的關注。據他回憶,2025年夏天,有上百個媒體賬號發布了他公司的內容。今年3月,“假裝上班”的話題再次在社交網站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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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假裝上班”者在辦公室內
媒體的報道帶來關注,更多人向公司咨詢。陳英健會對報名者進行模擬面試,了解他們“假裝上班”的想法。使用者除了登記基本信息外,還需填寫一份工位使用協議,其中規定了服務內容、使用限制及合規義務。在陳英健印象中,在這里使用工位的人,既有想體驗新鮮事物的自媒體博主,也有居家辦公、對工作環境有需求的人士,還有小型初創企業。記者注意到,辦公室內除了陳英健的幾名員工正常辦公外,其他“假裝上班”的人也都在各自忙碌,并非無所事事。
陳盛(化名)和好友租下了一間獨立的辦公室。他們兩人合伙創業,從事IP設計領域。他告訴記者,他在社交網站上看到“假裝上班公司”,并聯系陳英健了解了情況,今年春節假期結束后開始在這里工作,至今已近一個月。相比在其他寫字樓租用工位,這里的性價比更高。
李青(化名)也是一名“假裝上班”者。她的工作是為烘焙行業提供線上營銷咨詢、陪跑和代運營等服務,同事分布在不同地區。此前她在一處自習室辦公,但不便與客戶進行電話會議,因此她找到了陳英健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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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需簽署的部分協議
拒絕灰色業務,也不愿“假裝上班”變真上班
“假裝上班”的模式看似簡單,但由于人員的流動性和“假裝”這一屬性的隱患,陳英健不得不保持警惕。
“我們簽協議的。”陳英健向記者展示了一沓文件,包括《工位使用協議》和《安全責任及私人物品免責條款》。《工位使用協議》的“服務內容”中提到,公司可能配有員工對乙方(使用者)演繹記錄考勤、工作情況,并進行日常工作監督。協議特別注明:所有督促行為均為表演性質,不構成真實工作指導,使用者不得要求公司員工提供實際工作協助或專業建議,該服務不改變雙方非勞動關系的本質。“使用限制與合規義務”條款則明確了多項要求:使用者需自行維護與保管個人信息,必須向其相關方闡明現場真實情況,避免各方產生錯誤認知,不得利用公司場地、設備或服務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等。
為什么要規定這么細?
陳英健有自己的考慮,他不想讓“假裝上班”變成真上班,不想與使用者產生實際的勞務關系。有使用者曾告訴家人在他公司上班,他也會盡量勸阻這類行為,避免誤解。他告訴記者,還有不少人前來咨詢能否代繳社保、偽造實習證明等灰色業務,被他明確拒絕。“我不能做有爭議和違規違法的事情。”陳英健說。
表面來看,陳英健的公司與共享辦公室的概念類似,但陳英健稱,除了提供模擬上班的辦公環境外,他們的工位也可以是“OPC(一人公司)創業型工位”。公司可以為有需求者提供工商注冊、財稅代理、項目診斷、創業陪跑與咨詢等服務。天眼查顯示,陳英健經營的這家公司成立于2022年,以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為主,經營范圍包含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等許可項目,以及技術服務、技術咨詢、企業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等一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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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假裝上班公司”收費標準
有“假裝上班”名義的商家在嘗試轉型
不過,陳英健宣稱的“合規操作”,似乎并不能代表整個行業。
據媒體此前報道,自2024年12月開始,全國部分城市注冊成立了以“假裝上班”為名的公司,注冊資本在1萬至10萬元不等,公司成員共1至3位,均未提供聯系方式。同時,有商家宣稱可提供“代繳社保”“偽造實習證明”“制造工資流水”等服務。有網友在招募帖子中明確寫道:“我開了一家公司,公司沒有業務,可報名假裝上班……有些人不想斷繳社保,還可以自費通過我們幫忙繳納社保,我們就收取手續費總額的5%。”
3月22日,極目新聞記者在社交網站搜索發現,不少人發帖稱自己在失業后選擇到自習室、咖啡館等場所假裝上班。對于“假裝上班公司”的模式,有些人認為是新興業態,也有人覺得是“沒苦硬吃”,是付費上班給自己添堵。在某二手交易網站,記者以“假裝上班”為關鍵詞搜索,已找不到此前報道中提及的相關結果。
天眼查顯示,以“假裝上班”為關鍵詞搜索到的相關企業共有24家,其中6家已注銷或被吊銷。據中國新聞社此前報道,已有部分“假裝上班”商家在試圖轉型。北京房山某機構負責人鄭先生透露,房山門店因客源不足轉向大學生自習室和直播培訓,亦莊新開的店則寄望通過“工位租賃+創業合作”模式破局。他坦言,“咨詢多、成交少”,核心客群為短期需要辦公場景的自由職業者,而非真正“假裝上班”的失業者。
律師:社保代繳、配合演戲冒充就業等屬高風險違法操作
對于以“假裝上班”為名出租辦公資源的模式,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首都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友浪認為,一些中小企業將閑置辦公資源靈活出租,本質上屬于辦公共享經濟的衍生模式,具有一定合理性。在他看來,“假裝上班”公司可以嘗試轉型升級,例如,嘗試靈活就業服務、自由職業者支持平臺或創業孵化器等更具社會價值的新型模式。
基于這一模式可能存在的灰色業務,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極目新聞記者,除社保代繳外,出具虛假實習、在職收入證明、配合演戲冒充就業、偽造工資流水均屬高風險違法操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規定,偽造企業證明文件可處拘留、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規定,偽造公司印章、批量出具虛假證明涉嫌刑事犯罪;協助虛構就業身份騙貸、騙補等,還可能構成共同違法犯罪,需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趙良善認為,這類企業租賃工位需明確場地租賃關系、非勞動關系,不簽署勞動合同、不提供身份證與銀行卡代辦、不參與任何虛假證明與演戲行為;簽訂規范《工位使用協議》,明確費用、租期、退費規則與禁止行為,付款走對公賬戶并留存憑證;不從事違法活動,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發現違規操作立即終止使用并留存證據,保障自身合法權益。至于可能發生的使用者在辦公場地內打架受傷、合作糾紛等情況,場地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承擔安全保障義務,已盡安保、勸阻、報警、救助義務則無過錯不擔責,未盡義務需承擔相應補充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6條規定,合同中免除人身傷害責任、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致財產損失責任的條款無效,僅能約定使用者自負行為責任、場地方不介入私人糾紛,無法完全豁免法定責任。
趙良善建議,開辦此類共享工位公司,需注冊辦公場地租賃、共享辦公服務等合規經營范圍,確保注冊與經營地址一致、證照齊全公示;合同明確租賃服務關系,嚴禁虛假證明、社保代繳、代走賬等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完善責任條款;落實實名登記、全程監控、消防與安保管理,履行場所安全管理義務;宣傳僅聚焦工位租賃服務,不涉及“假裝上班”等違規表述,堅守合規底線穩健經營。
(本文圖片均由極目新聞記者拍攝)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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