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 一則題為“女子喝中藥一周發現成分是蟑螂”的視頻登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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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視頻號@白鹿視頻報道,四川某中醫為患有嚴重胃病的趙女士開具了一副中藥,趙女士服藥一周后發現該藥的唯一成分竟是蟑螂。趙女士表示,雖覺不適,但仍會繼續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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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此事件會使飽受食品安全問題困擾的民眾感到不適甚至恐慌,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評論區的主流觀點為:不就是蟑螂嗎?何必小題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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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博主認為,發布此類內容是媒體缺乏知識、詆毀中醫、故意帶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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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種種情形,令身為科普博主的我深感悲哀——在21世紀的當下,新文化運動已過去整整百年之后,我國民眾的主流思想仍受崇古情懷的影響。
同樣是蟑螂,若在普通食品中被發現,商家不僅會受到處罰,民眾也會表示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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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只要有古人的光環加持,不僅蟑螂,甚至蝎子、蜈蚣、水蛭等,都會瞬間被視為文化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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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醫典籍中,蟑螂確實是一味藥材。據《本草綱目》“蟲部”記載:蜚蠊(即蟑螂),性咸、寒、有毒,可主治瘀血、癥堅、寒熱、下氣、利血脈。此外,《神農本草經》中也有關于蟑螂入藥的記載:蜚廉,味咸。主治血瘀癥堅寒熱,破積聚,喉咽閉,內寒無子。
在當今看來,上述關于蟑螂的所謂“藥效”,實際上并無科學依據。然而,在崇尚“以形補形”的古人眼中,生命力頑強的蟑螂不僅可以入藥,甚至具有滋補功效。
對于蟑螂的危害,缺乏現代生物學知識的古人認識不足,《本草綱目》僅記載其“有毒”。
如今,我們通過網絡簡單查詢便可了解到,蟑螂是名副其實的“病原體傳播機器”:“蟑螂不僅攜帶可導致人體感染的霍亂、肺炎、白喉、鼻疽、炭疽以及結核等疾病的細菌,還攜帶著蛔蟲、十二指腸鉤口線蟲、牛肉絳蟲、繞蟲、鞭蟲等多種蠕蟲卵,此外還可攜帶多種原蟲,其中有4種對人或動物有致病性,如痢疾阿米馬、腸賈第蟲等。實驗研究已證實,蟑螂能攜帶、保持并排出病毒,包括柯薩奇病毒、脊髓灰質炎病毒等。”
我們自然不應責難古人,畢竟科學的發展并非一蹴而就之事。但作為現代人,我們不應不加思索地全盤接受古代的典籍和文化。
我們知曉,從古流傳至今的典籍和文化中,既有精華,也有糟粕。
對于精華,我們應努力發揚、傳承,例如詩詞、書法、國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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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糟粕,我們則應大膽摒棄,僅將其留存于歷史博物館中,例如三綱五常、風水、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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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上述這些早已被公認的文化糟粕相對容易,但要讓一些人承認心中根深蒂固的傳統經典是糟粕,則要困難得多。
以《本草綱目》為例,盡管其中存在諸多顯而易見的糟粕,但仍被許多人視為傳統瑰寶。
例如以豬屎治療婦科病:“婦人血崩。老母豬屎燒灰,酒服三錢。”同樣用豬屎治療小兒夜啼:“小兒夜啼。豬屎燒灰,淋汁浴兒,并以少許服之。”用立春雨水治療男女不育:“立春日雨水,夫妻各飲一杯,還房,當獲時有子,神效。”用人糞,即大名鼎鼎的“人中黃”治療嘔血吐痰:“嘔血吐痰,心煩骨蒸。用人中黃為末。每取三錢,加茜根汁、竹瀝、姜汁和勻服下。”
此外,《本草綱目》中收錄的用于入藥的穢物還包括:牛蹄中的水、三家洗碗水、磨刀水、豬槽中水、溺坑水、鞋底下土、床腳下土、燒尸場上土、冢上土、蚯蚓泥、犬尿泥、糞坑底泥、檐溜下泥、梁上塵、門臼塵、寡婦床頭塵土等等。
相比之下,以蟑螂入藥只能算是小問題。
有人說,中醫典籍中固然存在糟粕,但更多的難道不是精華嗎?
可問題是,蟑螂入藥尚且被許多人認為理所當然,對于這些人而言,真的能夠分辨出什么是精華,什么是糟粕嗎?
有人會問,那你說說看,應該如何區分中醫藥典籍中的糟粕與精華呢?
其實對于這個問題,科學界眾多有識之士早已達成共識:對于中藥典對于典籍中記錄的藥方,我們應當借助現代科學手段,對藥方的有效性和毒副作用展開分析與檢驗。
有人提出,視頻中提及的以蟑螂為原材料的藥物,名為康復新液,這不正和屠呦呦發現的青蒿素一樣,是經過現代科學檢驗后研制而成的藥物嗎?
此種說法,可謂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屠呦呦所發現的青蒿素,盡管其靈感源自古代典籍,然而無論是藥物的化學結構,還是藥理作用,都無疑是現代化學藥物。
其一,青蒿素是一種單分子有機化合物,其分子式為C15H22O5。
其二,藥理作用分為兩步:第一步是活化,青蒿素在瘧原蟲體內被鐵催化,其結構中的過氧橋發生裂解,進而產生自由基;第二步是烷基化,第一步所產生的自由基與瘧原蟲蛋白發生絡合,形成共價鍵,致使瘧原蟲蛋白喪失功能而死亡。
僅從這兩點,我們便能看出屠呦呦團隊對青蒿素的研究之深入,而非簡單的拿來主義。
而康復新液,從藥物說明書來看,根本無法與青蒿素相提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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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藥物成分描述為“美洲大蠊提取物”,并不像青蒿素那樣有明確的分子式。
其藥理作用表述為“通利血脈,養陰生肌”,依舊是直接取自中藥典籍的描述,并非像青蒿素那樣經過了透徹的科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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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缺乏科學系統的研究,康復新液在“不良反應”“禁忌”等方面,自然無法提供像現代醫學藥物那樣明確的內容,只能標注為“尚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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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藥物,顯然并非我所說的“經過現代科學檢驗后研制的藥物”。
很多人并不知曉,康復新液于上世紀80年代研制成功,由于歷史原因,在2015年之前國內藥監局對藥物的監管并不十分嚴格,因為不要求所有藥物的臨床數據接受臨床核查,導致很多制藥公司的臨床數據存在造假現象,這些問題直到2015年之后才有所改善。
“2015年11月11日晚,食藥總局終于采取了強硬措施,首次曝光了涉嫌臨床試驗數據造假的八家企業名單,并表示對其涉及的11個藥品注冊申請不予批準。”(經濟參考報:食藥監總局:八藥企臨床試驗數據涉嫌弄虛作假)
實際上,當時的問題不僅有藥物數據造假,在2015年之前,藥監局對中成藥的審批、監管極為寬松,以至于很多所謂的中成藥,無需經過現代科學的檢驗便可獲批上市。
藥物成分不清楚,無妨。
藥物機制不明確,無礙。
不良反應不了解,依舊無妨。
那些源自《本草綱目》《傷寒雜病論》《神農本草經》等傳統典籍記載的方子,只需經過簡單炮制便有機會獲批上市(如著名的連花清瘟,僅用15天就完成了研發工作)。
與之相比,一款現代醫學藥物,要歷經動物實驗、藥理學研究和毒理學研究、一到四期臨床試驗等十余個步驟的研發和審批流程。
整套流程完成,通常需要耗費10億以上的美金,以及十年以上的時間。
要知道,如果沒有這些繁雜的病理學、毒理學研究,如果不招募成百上千的實驗對象反復進行實驗,如果不依靠經年累月的長時間觀察和數據分析,藥物的療效便難以得到保障,藥物的長期副作用也難以被透徹了解。
作為用于治病救人的藥物,如果未經科學研究和嚴謹審核,僅僅基于對傳統文化的盲目跟從就批準上市,無異于謀財害命。
對于個人而言,我們或許無法改變這樣的社會現狀,但如果能夠秉持科學的質疑精神,對傳統典籍中的內容多一分質疑,少一分盲從,起碼也是對自己和家人盡到的一份責任。
后記
我深知這篇文章發出后,有人會出于樸素的民族感情對我進行謾罵,還有人會因利益問題對我進行威脅,這些我都不在意。
我只期望,這篇文章在消失之前,能為那些尊重邏輯、愿意接受事實的朋友提供哪怕些許幫助,我也會深感欣慰。
借用前北大校長傅斯年在1934年所寫的一句話:
“這本是同治、光緒間便應解決的問題,到現在還成問題,中國人太不長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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