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6日,無錫江陰—— 一則來自“江上清風”的通報,再次引發社會對權力監督與廉政建設的高度關注:經江陰市委批準,江陰市紀委監委對市水利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陳轉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完成審查調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即“雙開”),并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這一案件不僅是一起典型的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個案,更折射出當前反腐敗斗爭向隱性化、復雜化領域縱深推進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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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息顯示,陳轉蘭曾長期擔任江陰市水利局副局長,兼任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等要職,分管水利工程建設、防汛排澇、水生態治理等核心業務,牽頭推進錫澄運河整治、新桃花港江邊樞紐等多項重大工程。這些項目資金密集、審批環節多、自由裁量權大,極易成為不法商人“圍獵”的重點目標。
正是在這樣的權力崗位上,陳轉蘭逐漸突破紀律底線。據通報稱,其行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雖具體細節尚未完全披露,但從其被“雙開”及移送司法的處理結果來看,問題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極可能涉及利用職權為特定企業或個人謀取利益,進行隱蔽的利益輸送。
陳轉蘭案的發生,讓人聯想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近期多次強調的“影子公司”“影子股東”等隱性腐敗問題。在工程建設、資源審批、生態治理等領域,一些領導干部不再滿足于直接收受賄賂,而是通過更為隱蔽的方式實現“權力變現”。
正如浙江省開化縣、江蘇省無錫市等地查處的典型案例所示,“影子公司”往往披著合法外衣,由親屬或特定關系人代持股份、注冊空殼公司,再通過虛假合同、勞務費、咨詢費等形式完成資金轉移。有的甚至層層嵌套、跨省設殼,借助金融工具偽裝交易實質,極具迷惑性。
盡管目前尚無證據表明陳轉蘭案直接涉及“影子公司”,但其長期主管重大項目審批與實施,具備滋生此類腐敗的土壤條件。紀檢監察機關能否在后續調查中穿透表象、深挖背后的利益鏈條,將成為案件查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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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轉蘭 資料圖
面對日益翻新的腐敗手段,傳統的監督方式已難以應對。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強化“穿透式監督”理念,注重從異常決策、資金流向、關聯交易中發現蛛絲馬跡。
以江蘇省無錫市查處的原安監局局長許亦武案為例,專案組并未陷入“代持”“假入股”的迷陣,而是反向溯源,梳理其任內明顯不合理的審批事項,鎖定受益企業,最終揭開層層偽裝。這種“由果溯因、由企及人”的調查策略,正成為破解“影子腐敗”的有效路徑。
可以預見,在陳轉蘭案的后續偵辦中,檢察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將重點調取相關工程招投標資料、資金往來記錄、合同簽署背景,并結合大數據比對,分析是否存在親屬持股、關聯企業中標、違規撥款等異常情況,力求徹底斬斷背后的利益輸送鏈條。
江蘇省紀委監委近年來持續開展“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專項整治,正是從源頭上壓縮腐敗空間的重要舉措。陳轉蘭案的查處,也體現了地方紀檢監察機關主動出擊、精準執紀的鮮明態度。
陳轉蘭從一名肩負重任的副局長走向違紀違法的深淵,令人痛惜,更發人深省。她的落馬,是黨紀國法威嚴不容挑戰的體現,也是對所有公職人員的一記警鐘——權力姓“公”不姓“私”,任何試圖將公權變為私器的行為,終將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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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反腐敗斗爭已進入深水區,面對“期權腐敗”“影子股東”“代持入股”等新型手段,唯有堅持“零容忍”態度不動搖,持續提升監督執紀的穿透力與科技含量,才能真正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戰略目標。清風拂江陰,正氣貫長虹。唯有制度之網越織越密,監督之劍越磨越利,方能守護好每一項民生工程背后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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