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上課舉著手機,學生埋頭當背景板,視頻火了,老師漲粉了,家長沉默了。 有網友問:這到底是教書,還是拍戲?
2026年3月1日,八部門聯合發布的《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分類辦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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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爆趣創賽#
這份文件里,有一條讓無數家長拍手叫好:“未經監護人同意,不當展示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行為,被明確列入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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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就是:別再拿學生的臉,去喂你那點流量野心了。
消息一出,老師群里有人沉默,家長群里有人歡呼,而評論區里,一條高贊留言戳中了無數人的心:
“終于有人管管了!我孩子天天在老師視頻里當背景板,連個馬賽克都不打,全班都是工具人,老師成了大網紅。”
01 “小蜜蜂”飛走了,老師的網紅夢碎了?
之前曾有一個叫“小鄧老師”的網紅教師上了熱搜。
她因為“給上課愛說話的學生戴小蜜蜂”走紅,視頻播放量蹭蹭往上漲,粉絲也跟著漲。結果呢?因為沒給學生打碼,被家長找上門,最后迫于壓力選擇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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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發視頻道歉,說自己“法律意識淡薄,給孩子、家長、校方帶來了傷害”。
更魔幻的是后續——網傳截圖顯示,她離職后,那位學生的家長主動找她,說“現在流量這么好,要一起直播帶貨”。結果家長轉頭否認,說是“小鄧老師”主動找的自己。
一場“羅生門”,把“老師拍學生”這件事的荒誕推到了極致。
有網友評論:“老師想紅,家長想蹭,學生呢?學生從頭到尾就是個工具人。”
02 你以為學生愿意?那是“被同意”
很多“網紅老師”拍視頻,開頭都會加一句:“已獲學生及家長同意。”
聽起來挺合規是吧?但問題來了——這種“同意”,是真的同意嗎?
想想那個場景:教室里,老師舉著手機,問全班同學:“老師想拍個視頻發網上,大家同意嗎?”
有幾個人敢當著全班的面說“不”?又有幾個家長,敢為了孩子的隱私去得罪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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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的一篇評論說得很透:這種建立在師生權力不對等基礎上的“同意”,本質上就是一種“被同意”。當周圍同學都表示同意時,個別持保留意見的學生往往會選擇沉默。這種沉默,是話語權不對等的衍生品,很難認定為真實的同意。
更別說法律層面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寫得清清楚楚: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屬于敏感信息,處理必須征得監護人單獨同意,還得遵循“最小必要原則”。
那些為了漲粉、帶貨而拍攝的學生短視頻,顯然不屬于“教學必要”范疇。說難聽點,這是拿著法律當遮羞布,干著侵權的事。
03 課堂變“片場”,師生變“甲方乙方”
比違法更可怕的,是教育初心的淪喪。
以前老師備課,想的是“這節課怎么讓學生聽懂”;現在有些老師備課,想的是“這段能不能火”。
以前黑板寫滿知識點;現在鏡頭對準學生臉。
有媒體曝光,廣東某復讀機構通過教室攝像頭,把學生學習的實時畫面在網上直播。還有人發現,某民辦學校“懟臉直播”新生軍訓,教官舉著手機穿梭方陣,特寫學生發紅的臉頰、顫抖的小腿,甚至故意點名讓出列者“表演才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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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間里,網友甚至可以用“打賞”要求鏡頭對準特定學生,用彈幕投票決定懲罰內容。
這哪是課堂?這是真人秀片場。
還有個自稱“浙江美女教師”的網紅,粉絲300多萬,視頻里全是和學生互動的日常。結果呢?被扒出讓學生配合拍廣告視頻、接廣告帶貨,最后被家長舉報,差點丟了工作。
有網友評論:“師生關系變成了商業合作關系——老師是內容生產者,學生是免費的素材和工具人。這種物化關系,是對教育倫理的徹底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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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那些被互聯網封存的“黑歷史”
還有個問題,很多人都沒想過:互聯網是有記憶的。
今天你覺得好笑的一個搞怪表情,明天可能就會成為孩子升學、求職時的“絆腳石”。
當面試官在搜索引擎里輸入孩子的名字,跳出的不是優異的成績單,而是童年時期被老師公開調侃的視頻——這對孩子的人生評價,會是怎樣毀滅性的打擊?
2026年1月,最高法發布了一批涉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子,某公司未經未成年人監護人允許,擅自將未成年人肖像用在商品鏈接中,最后被判侵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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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截取的面部特征,可能成為詐騙分子的“精準彈藥”;那些被放大的尷尬瞬間,可能成為伴隨一生的“數字傷痕”。
有網友說得好:“我寧愿孩子成績差點,也不想他從小就被全網圍觀。”
05 不是所有鏡頭都該滾,但要有邊界
當然,也不是所有拍學生的視頻都該被罵。
連云港有個高中老師,拍學生“教室熱舞”火了。他不是為了帶貨,是看到學生壓力大,想讓他們放松一下。他把教室燈光當舞臺光,學生即興起舞,網友都說“這老師太暖了”。
河北保定也有個班主任,帶學生拍“反骨視頻”,全程不設腳本、一鏡到底,讓學生自由發揮。目的是減壓,順便記錄青春。結果學生表達能力提升了,性格也更開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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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種拍法,跟那些“懟臉直播”“打賞懲罰”的,完全是兩碼事。
區別在哪?前者是把學生當人,后者是把學生當工具。
06 新規落地:紅線劃清了,責任明確了
2026年3月1日施行的這個新規,最大的意義就是:把“什么能拍、什么不能拍”劃清楚了。
它首次將“不當使用未成年人形象”單列為獨立一類,明確了演繹不良劇情、惡搞炒作、惡意測試等情形,都屬于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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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平臺必須建立審核機制,涉及未成年人的視頻要嚴格把關;老師拍學生,必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單獨同意”,而且得講清楚拍來干嘛。
有律師解讀說,過去家長維權難,是因為“不良信息”概念模糊,現在有了清單,直接對照就能投訴。
簡單說就是:別拿“家長同意了”當擋箭牌,法律不認這種“被同意”。
寫在最后:讓鏡頭退出課堂,讓教育回歸本真
新規施行那天,有網友在評論區寫了一段話:
“我小時候最怕被點名,現在最怕被拍。點名最多丟臉一節課,拍下來能丟臉一輩子。”
這話說得扎心,但細想確實如此。
老師不是導演,學生不是演員,課堂不是直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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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本質,是育人育心,不是造星吸粉;課堂的功能,是傳道授業解惑,不是娛樂大眾。
讓鏡頭退出課堂,不是拒絕記錄,而是拒絕利用;不是反對分享,而是反對剝削。
孩子不是流量燃料,他們的臉,不該成為別人漲粉的工具。
愿每個老師都能安心教書,每個孩子都能安心長大,不用時刻想著“我在鏡頭里好不好看”。
那才是教育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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